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努力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正公开”的招生入学机制,切实做好我县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和《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发〔2019〕52号)要求,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招生入学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期盼,以深化教育改革为抓手,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根本,着力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努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进一步缓解“择校热”,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蓝田县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何平郎县教育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赵波浪县纪委派驻教育科技局纪检组长
杨运昌副局长
荣利民副局长
王峥鹄副局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强副局长
吴三相副局长
成员:
徐卫儒办公室主任
张承党委办公室主任
崔明坤政工科科长
任宏涛人事科科长
李卫公基础教育科科长
杨华学前教育科科长
查双全体卫艺科科长
贺占国宣传与监察科科长
李鹏伟计划与资金管理科科长
陈宝峰安全科科长
韩韬基建办主任
薛鹏飞职成科副科长
王尊利县招办主任
张锋县教研室主任
孟秦德县电教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荣利民兼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审核民办学校招生面谈工作实施细则,按照时间节点组织、推进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做好招生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由相关科室人员、相关学校领导组成,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组织实施(见附件2、3、4、6)。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实省教育厅“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的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巩固成果、不断完善、公平公正”的思路,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进一步完善我市民办学校初中“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招生方式,努力构建符合县情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制度体系。
(二)坚持区县为主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统筹指导,区县具体实施”的管理机制,县教育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四)坚持计划指导
由县教育科技局依据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办学规模条件,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核定辖区内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核准后,严格按照计划招生。
(五)坚持公正公开
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
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四、招生入学
2019年,我县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招生方式,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招生的比例为4:6。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全县各民办学校严格落实《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通知》(市教发〔2018〕175号),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
(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1.5月6日,县教育科技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蓝田县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公布经县教育科技局审核后的辖区各民办初中《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5月10日,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