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9号)精神及《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市教发〔2019〕5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实省教育厅“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民办学校初中“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招生方式,切实推进全区民办学校依法办学。
(二)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三)坚持计划指导
依据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办学规模条件,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核定辖区内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并向社会公示。
(四)坚持公正公开
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工作安排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招生方式,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招生的比例为4:6。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跨市域招生。
(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1. 5月6日,区教育局在莲湖区政府网站发布《莲湖区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学校《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莲湖区所属两所民办学校:西安外国语大学附属西安外国语学校和西安益新中学在学校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5月10日,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具有西安市户籍〔2019年5月31日(含)前落户〕或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