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教体南教体〔2023〕62号《南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秋季一年级、七年级招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生8个班,每班40人,共320人。
七年级计划招生10个班,每班40人,共400人。
二、入学办法
(一)年龄
1.一年级新生系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儿童,年龄超过6周岁的特殊(残疾)儿童需凭《延缓入学申请表》进行报名。
2.初中七年级新生系年满12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因病休学或延缓上学的除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施教区
1.小学施教区
东至亚中路,南至广益路,西至三环东路,北至平湖塘。包括:亚太社区、广益社区
2.中学施教区
(1)东至亚中路,南至广益路,西至三环东路,北至平湖塘。
包括:亚太社区、广益社区
(2)2023年统筹区域:亚欧社区。
注:具有统筹区域内户籍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选择我校或另一所统筹学校中的1所进行填报,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分类分批及落户时间等条件录取,未能录取的户籍生由区教体局将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特别提醒:户籍、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同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九年一贯制学校9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孩子入读学额。学校会严格审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入学资格,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录取顺序
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按照房户一致、实际居住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监护人住宅产权证一致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区域内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实际入住年限等先后顺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未录取的具有南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学校做好分流意向统计并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根据周边教育资源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等相关条件进行统筹安排。
新生学校分类分批录取顺序如下:
1.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独立产权房三者完全一致、均在施教区并实际居住。
2.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已有施教区内户籍,在施教区内与其他亲属有共有产权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比例达到51%及以上)且实际居住,或学龄儿童少年、父母与祖(外祖)父母同住且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住宅产权人为学生祖(外祖)父母。
3.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已有施教区内户籍(不含集体户籍和非直系亲属投靠户籍),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或在施教区内与其他亲属共有产权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比例在51%以下)。
4.符合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援疆援藏援青援川等外援干部子女、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等政策类的适龄儿童少年。
5.学龄儿童少年有南湖区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暂时未能迁入居住地。
6.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户籍但不属上述1、2、3类,或在施教区内有集体户籍、非直系亲属投靠户籍(含租赁入户)且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市本级无产权房。
7.学龄儿童少年为嘉兴市内南湖区外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已有独立产权房并实际居住。
8.学龄儿童少年为嘉兴市本级以外户籍,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南湖区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本区工作,以及其他参加积分入学等符合入读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一年级:6月25日~27日(27日21:00截止报名)。
七年级:6月28日~30日(30日21:00截止报名)。
所有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登录网络报名平台进行预报名;
7月6日上午8:30-11:30,网络平台未成功的学生监护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报名的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并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平台
2023年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网络预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实名注册账号后,定位“嘉兴市南湖区”,搜索并点击“共育荟”,在“热门应用”选择“入园入学”;或点击“教育就业”,在“学校教育”点击“中小学报名”,都可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招生报名”平台,选择“南湖区”进行预报名登记。
特别提醒:为不影响您的孩子预报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注册时请务必使用信息采集时监护人1或监护人2的信息进行实名注册。
四、录取时间
7月18日-25日,公办学校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8月7日起,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一)插班生报名时间
小学:2023年6月25日至27日
初中:2023年6月28日至30日
(二)插班生报名方式
插班生的监护人通过“浙里办”登录“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选择“插班生进行预报名”栏目进行预报名分类登记提交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由转入学校初审,符合条件且有学额的,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区教体局审核后办理转学手续。若转入学校该年级学额已满,户籍在市本级的学生原则上仍在原学校就读,户籍由市本级外转入南湖区的学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周边学校学额统筹安排。按照学籍有关管理办法,学生在休学期间不转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转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转学。学年中途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同一片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
六、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部:(0573)83387361(0573)83387316
初中部:(0573)83387335(0573)8338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