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秀洲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度王江泾镇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办好家门口的优质学校,现制定王江泾镇实验学校2023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01、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志良副组长:陆拯
组员:陆前进朱小玲张俊杰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孙玉玺
组员:沈敏燕沈佳宇
02、招生原则
坚持“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学区实施招生,继续实行“零择校”政策,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初中部计划招生人数为4个班,180人。
03、招生范围
施教区:王江泾镇域内大坝、东荷、栋梁、华联、红联、荷花、廊下、民和、民主、莫家甸、南汇、市泾、双塔、田乐、田青。
04、招生办法
本次招生对象为符合入学要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全部实行网络报名,6月28日—30日21:00止;对符合入学条件并申请入读王江泾镇实验学校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注册账号后,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选择“嘉兴市-秀洲区”,点击在线办理并登记信息后选择“王江泾镇实验学校”一栏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对符合王江泾镇实验学校报名条件但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其监护人于7月8日(当天8:00-16:00)携带相关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4页:有家庭地址的第一页、父亲、母亲、学生本人各一页;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初中部3楼教务处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帮助学生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同时将初审通过材料递交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复审。
05、
录取程序
7月18日-25日,我校分批次预录取在网上平台正常报名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第一批: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安置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如有空余学位,接受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且父母在学区内有独立产权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申请。
以上户籍和产权证的登记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之前。
8月1日-5日,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第四批录取。
第四批: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我校将录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的秀洲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符合我校积分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学生)。
06、汇总报送
学校将于8月15日前报送招生工作小结,8月20日上报分班方案;9月1日起在“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区教育体育对注册学籍新生与网络报名平台录取的学生信息进行比对审核,9月5日将新生学籍名册及分班结果报送区教体局备案。
07、其它说明
1.户籍、住宅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证明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购房合同、预告登记证等不作为预报名依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2.插班生转学无须登录网络平台报名:因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变化成为我校学区户籍,需转到我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的,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于7月8日凭家庭户口簿、监护人产权证、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并盖章)到我校确认登记信息。若学位未满,凭相关材料办理转学手续;登若学位已满,由登记学校统一汇总后于7月10日前上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调剂,不接受调剂的,仍在原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凭父母在秀洲区(不含嘉北、塘汇街道,下同)办理并签注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家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并盖章)于7月8日向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实验学校进行登记。若登记人数少于学校空余学位数,一次性全部录取;若登记人数多于学校空余学位数,按批次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学校会引导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接受的,仍在原学校就读。
3.“长幼随学”: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继续试行“长幼随学”服务。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有兄(姐)在本校初中段就读的,可申请安排到本校初中段就读。非施教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在本校初中段有同一家庭孩子就读的,可申请转入本校初中段,本校在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可安排转入。
08、招生咨询
校长室:89970280
副校长室:89970281
学校地址:秀洲区王江泾镇南王路620号
校园开放日:
6月24日下午13:00—16:00
初中部勤学楼底楼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