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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兴国际商务区实验中学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2023-06-07 23:22:23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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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嘉兴经开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校2023年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学区划分

  根据2023年经开区公办学校的学区划分,嘉兴国际商务区实验中学的具体学区为长水街道纺工路—长水路—海盐塘以西区域:包括府南社区、由拳社区、长水社区、联星社区、嘉南社区等。

  二、招生计划

  七年级4个班,180名学生。

  三、预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可选择嘉兴国际商务区实验中学预报名:

  1.新生户籍、监护人户籍、独立产权房(指监护人及新生本人合计拥有100%产权)三者完全一致、均在施教区内,并实际居住的。

  2.新生户籍、监护人户籍、产权房(指监护人及新生本人合计拥有51%及以上产权)均在施教区内,并实际居住的。

  3.新生户籍(不含集体户、挂靠户)、监护人户籍(不含集体户、挂靠户)均在施教区内,新生及其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拥有产权占比不足51%的共有产权房或新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独立产权房为祖(外祖)父母所有的。

  4.经审核、认定的各类政策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各类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援疆、援藏、援青、援川等外援干部的子女)由区民生事业部按批次统筹安排直接录入报名系统。

  5.新生户籍在施教区内,但属于集体户、挂靠户、租房迁户的。

  6.新生户籍在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但不在施教区内,独立产权房或共有产权房(指监护人及新生本人合计拥有51%及以上产权)在施教区内的。

  7.经审核、认定的区内规上企业高层次员工子女、公交车驾驶员随迁子女等各类政策生由区民生事业部按批次统筹安排直接录入报名系统。

  8.在经开区内有独立产权房或共有产权房(指监护人及新生本人合计拥有51%及以上产权)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经审核通过,可选择产权房所在施教区内的公办学校报名。

  9.在经开区内无独立产权房或共有产权房产权比例不足51%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经审核通过,可根据录取完前八批生源后各公办学校尚余学位情况,按相关政策规定选择相应学校报名。

  备注:户籍、居住证、住宅不动产权证(专指住宅房产证,下同)等证件的认定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

  四、预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是2023年要申请入读嘉兴国际商务区实验中学的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须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帐号后,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在线办理”,定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入平台进行报名。

  预报名时间:6月28日—30日(30日21:00截止)。

  7月8日(8:30—17:00),报名未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审核的学生监护人须携带证件(户口本、房产证等)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学校将帮助因各种原因未能网上报名的学生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并审核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录取批次

新生户籍、监护人户籍、独立产权房(指监护人及新生本人合计拥有100%产权)三者完全一致、均在施教区内,并实际居住。
新生户籍、监护人户籍、产权房(指监护人及新生本人合计拥有51%及以上产权)均在施教区内,并实际居住。
新生户籍(不含集体户、挂靠户)、监护人户籍(不含集体户、挂靠户)均在施教区内,新生及其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拥有产权占比不足51%的共有产权房或新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独立产权房为祖(外租)父母所有。
各类政策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各类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援疆、援藏、援青、援川等外援干部的子女)。
新生户籍在施教区内,但属于集体户、挂靠户、租房迁户等。
新生户籍在市本级但不在施教区内,独立产权房或共有产权房(指监护人及新生本人合计拥有51%至100%产权)在施教区内的。
经审核、认定的区内规上企业高层次员工子女、公交车驾驶员随迁子女等各类政策生。
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审核通过的,在经开区内有独立产权房或共有产权房(指监护人及新生本人合计拥有51%及以上产权)的随迁子女。
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审核通过的,在经开区内无独立产权房或共有产权房产权比例不足51%的随迁子女。

  六、工作流程

  6月28日—30日(截止21:00),七年级家长系统里登录报名;

  7月8日(8:30—17:00),未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审核的学生监护人携带证件等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7月18日,按批次录取第一批到第四批,按批次录满截止;

  7月19日,第一批到第四批溢出生源填报分流意向;

  7月20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录取第一到第四批溢出补报生源;

  7月21日,公办学校按批次依次录取第五到第八批;

  7月22日,第五到第八批溢出生源填报分流意向;

  7月23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录取第五到第八批溢出补报生源;

  7月24日,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审核通过的,在经开区内无独立产权房或共有产权房产权比例不足51%的随迁子女,根据各公办学校尚余学位情况选择相应学校报名;

  7月25日,录取上述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审核通过的,在经开区内无独立产权房或共有产权房产权比例不足51%的随迁子女并进行统筹调剂。

  8月6日,招生结束;

  8月7日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嘉兴市长水街道庄前路248号

  学校招生热线:

  83833153 83833158

  学校监督电话:

  83833151

  区民生事业部招生咨询电话:

  82208473、89991146、83680689

  监督举报电话:0573-8368067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本公告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