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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附属高照实验学校招生简章及施教区范围

2023-06-21 09:24:17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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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秀洲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秀洲教体〔2023〕5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现制定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附属高照实验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架构和基本原则

  (一)组织架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分管副校长具体组织实施,校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招生工作合法、合规,保障适龄学生的入学权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学区实施招生,实行“零择校”政策。学校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数按序统筹“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严格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有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执行网络报名。严格执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严格实施网络报名和招生。

  二、报名要求和方式

  (一)年龄要求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须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初中七年级新生为符合入学要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须持有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凭延迟入学证明向相应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二)时间要求

  1.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5日——27日(27日21:00截止);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28日——30日(30日21:00截止)。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但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其监护人于7月8日(截止当天17:00)携带相关证件到本校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学校将予以指导。同时将初审通过材料递交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复审。

  (三)报名方式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须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注册账号后,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选择“嘉兴市-秀洲区”,点击在线办理并登记信息后进行报名。

  三、招生学区范围

  一、小学部高照本部招生范围

  1.加创路以西范围内的高照街道高桥社区、泾港社区、新义村、高家桥村、荫家桥村;

  2.新塍镇陡门村、火炬村。

  二、小学部高新小学招生范围

  目前在秀洲区新塍镇、高照街道、新城街道范围内居住,符合“秀洲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工作”要求,且已参加相应区域积分入学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浙师大附属高照实验学校小学部溢出生源。

  三、初中部招生范围

  1.加创路以西范围内的高照街道高桥社区、泾港社区、新义村、高家桥村、荫家桥村;

  2.新塍镇陡门村、火炬村、大通村。

  四、招生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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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报名条件和录取程序

  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计划数,学校按照以下条件顺序录取:

  (一)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和父母独立产权房在学区且房户保持一致;具有学区内农村家庭户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且与祖(外)父母学区内独立产权房相一致,父母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均在学区,且父母在学区内与其他亲属有共有产权房(比例达到51%及以上)。

  (三)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均在学区,且父母在学区内与其他亲属有共有产权房(比例在51%以下);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且与祖(外)父母学区内产权房相一致,父母在市本级有独立产权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在学区内(不含社区公共集体户籍和挂靠户籍)。

  (四)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安置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适龄儿童少年具有秀洲区(不含嘉北、塘汇街道,下同)户籍且父母在学区内有独立产权房。

  (六)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学区内有社区公共集体户籍或挂靠户籍,且其父母在市本级无产权房。

  (七)适龄儿童少年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且父母在学区内有独立产权房。

  (八)适龄儿童少年为嘉兴市本级以外户籍,其父母已参加秀洲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且达到学校录取要求。

  7月18日-25日,学校分批次预录取在网上平台正常报名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市本级户籍内学生;8月1日-5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调剂未被录取的秀洲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能放弃录取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6月24日为校园开放日,欢迎家长带新生来校现场体验和咨询。具体时间:上午9:00点——11:00点,下午1:00点——3:00;高照校区地址:鸿运路110号,高新小学校区地址:吉佳路南马浜。

  (二)户籍、住宅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证明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购房合同、预告登记证等不作为预报名依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学校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学区内适龄的残障儿童少年经入学鉴定、评估后,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到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障儿童少年到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登记报名入学,重度适龄残障儿童少年由学校负责送教上门并按规定建立学籍。

  (四)因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我校学区,申请到我校中小学非起始年级就读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于7月8日凭家庭户口簿、监护人产权证、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到现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信息。若学位未满,凭相关材料办理转学手续;若学位已满,先进行校区间调剂,再由学校统一汇总后于7月10日前上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调剂。学年中途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插班生转学无须登录网络平台报名。

  随迁子女凭父母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办理并签注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家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并盖章)于7月8日来本校登记。若登记人数少于学校空余学位数,一次性全部录取;若登记人数多于学校空余学位数,按父母双方及子女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情况分批次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统筹下引导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接受的,仍在原学校就读。

  学年中途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插班转学无须登录网络平台报名。

  (五)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继续试行“长幼随学”服务。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有兄(姐)在本校同一学段(小学段或初中段,下同)就读的,可申请安排到本校同一学段就读。非施教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在本校同一学段有同一家庭孩子就读的,可申请转入本校同一学段,本校在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可安排转入。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秀洲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秀洲教体〔2023〕50号)文件精神执行,本办法由浙江师范大学附属高照实验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