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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康市第三中学招生简章(附施教区范围)

2023-05-27 22:43:16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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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计划:

  招生16个班,招收学生人数800人;

  招生咨询电话

  吕老师15857990667(610347)

  应老师15058540330(379517)

  施教区域

  永康江、华溪、酥溪以南各居委会(除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对应施教区域)、平安居委会(东塔路以南)部分及原花川片、高镇小学施教区域、东苑居委会、星月嘉园、东晖苑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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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生流程

  6月1日-6月3日:全市初中新生网上报名登记。(A类、C类、D类生均在这个时间段报名)

  6月5日前:城区公办B类对象报名。

  6月11日:城区公办学校A类、D类初核不通过对象(学校电话通知到的新生)、C类对象到我校现场核验。

  6月16日:城区公办学校A、B类生录取结果公示,招生余额公示。

  6月下旬:城区公办学校C类、D类对象结果公布。

  三、A类招生对象

  1.报名对象:

  2023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取得永康江、华溪、酥溪以南各居委会(除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对应施教域)、平安居委会(东塔路以南)部分及原花川片、高镇小学施教区域、东苑居委会、星月嘉园、东晖苑区域户籍的生源。

  该类对象按户籍实际情况,分为A1类、A2类:

  A类对象先按A1→A2的顺序录取,同类别中再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申报(迁入)时间先后排序。

  A1类:

  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至少一方)户籍、父母房产三者一致,均在本校施教区域内。户籍登记住房以父母(至少一方)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A2类:

  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该校施教区域内有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且入学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方的户籍一致。户籍登记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2.网上报名登记时间:

  6月1日—6月3日9:00-16:00。

  3.网上报名登记的方法:

(1)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左下角进入【城市】栏目,左上角切换定位永康市,点击上方“入学报名”,进行网上登记。
(2)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搜索栏,选择永康市,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永康市”,进行网上登记。
(3)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使用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金华市/永康市,点击“确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登记。

  四、B类招生对象

  B类对象具体条件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给予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援救队伍子女、公安功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居住并工作的港、澳、台籍人士子女、外国籍人士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指《永康市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绿卡”制度暂行办法》中明确的适用对象)的子女;其他市委、市政府政策性安排对象的子女。其中定向支持总部中心、三产服务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入学学额指标中,非本市户籍生源比例原则上各不低于30%,且须按照《永康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参照“积分入学”的相关规定负责审核。

  B类对象请在6月5日前由相关部门或个人向市教育局教育科报名、登记,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我校入学。

  五、C类招生对象

  1.C类对象具体条件如下:

  2023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取得永康市非城区户籍、父(母)在城区有稳定职业且在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持有城区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持有人拥有的共有产权达到50%及以上)、随父母居住在城区的七年级新生。

  2.网上报名登记时间:

  6月1日—6月3日9:00-16:00。

  3.网上报名登记的方法:

  1)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左下角进入【城市】栏目,左上角切换定位永康市,点击上方“入学报名”,进行网上登记。

  2)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搜索栏,选择永康市,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永康市”,进行网上登记。

  3)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使用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金华市/永康市,点击“确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登记。

  3.现场核验时间及地点:

  6月11日9:00——16:00永康三中

  4.C类学生现场核验时需携带材料:

(1)户口本原件;
(2)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复印件各一份;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原件;
(4)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或“浙里办APP”里下载打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一份。
(5)能表明亲子关系的证件,如儿童医学出生证等。

  六、D类招生对象

  1.D类对象具体条件如下:

  D类对象是指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集体户,或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

  2.网上报名登记时间:

  6月1日—6月3日9:00-16:00。

  3.网上报名登记的方法:

1)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左下角进入【城市】栏目,左上角切换定位永康市,点击上方“入学报名”,进行网上登记。
2)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搜索栏,选择永康市,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永康市”,进行网上登记。
3)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使用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金华市/永康市,点击“确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登记。

  温馨提醒

  1.A类和D类新生基本不必现场核验,但我校初核不通过的新生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学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到我校现场核验。

  2.C类新生到我校现场核验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户口本;

  (2)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浙里办APP”里下载打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3)能表明亲子关系的证件,如儿童医学出生证等。

  3.现场核验时间为6月11日9:00-16:00。逾期未到我校现场核验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若儿童医学出生证遗失可前往永康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一楼大厅咨询,联系电话:87165703。

  《2023年永康三中招生细则》摘录于《2023年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具体以《2023年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