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小升初网 > 招生动态 > 正文

2023年永康市实验学校招生简章(附施教区范围)

2023-05-27 22:37:52  来源: 小升初网  
字号:

XSC5547.jpg

  一、招生范围

  小学施教区:下园居委会(城南路以北)部分、西津居委会(城南路以北)部分、南苑居委会(华丰路以北)部分。

XSC5548.jpg

  初中施教区:下园、西津桥、南苑居委会(华丰路以北)部分、湖西村。

  二、招生计划

  永康市实验学校2023年秋季起始年级

  招生计划

学段毕业
班级数
招生
班级数
招生学生数
小学68360
初中44200

  三、招生对象

  小学

  入学对象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儿童

  初中

  施教区内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A类招生对象

  A类

  2023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取得本施教区域户籍(除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的起始年级入学对象。该类对象按户籍实际情况,分为A1类、A2类。

  A1类

  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至少一方)户籍、父母房产三者一致,均在本校施教区域内。户籍登记住房以父母(至少一方)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A2类

  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该校施教区域内有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且入学对象、父母(至少一方)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方的户籍一致。户籍登记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A类对象先按A1→A2的顺序录取,同类别中再按入学对象户籍申报(迁入)时间先后排序。

  注意

  已属A类的对象不得报公办学校其他类别。

  B类招生对象

  B类

  1.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给予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功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等入学对象;

  2.在永居住并工作的港、澳、台籍人士子女、外国籍人士子女等入学对象;

  3.在永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指《永康市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绿卡”制度暂行办法》中明确的适用对象)的子女;

  4.其他市委、市政府政策性安排对象的子女。

  5.定向支持总部中心、三产服务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入学学额指标中的非本市户籍生源,按照《永康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积分入学”审核通过的对象。

  注意:B类对象请在6月5日前由相关部门或个人向市教育局教育科报名、登记,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招生学校入学。

  注意

  B类对象请在6月5日前由相关部门或个人向市教育局教育科报名、登记,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招生学校入学。

  C类招生对象

  C类

  符合以下条件的起始年级新生:

  2023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取得永康市非城区户籍、父(母)在城区有稳定职业且在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持有本校施教区城区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持有人拥有的共有产权达到50%及以上)、随父母居住在城区的起始年级新生。

  D类招生对象

  D类

  户籍在集体户、投靠户(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挂靠户(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施教区内入学对象。

  四、招生流程

  招生分为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两个阶段

  网上登记

  1.义务段新生网上报名登记时间:

  初中6月1日-6月3日期间每天9:00-16:00;

  小学6月4日-6月6日期间每天9:00-16:00。

  温馨提醒:

  (1)家长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准备好填报所需材料,建议错时进行网上登记,完成报名登记时间早晚与招生录取结果无关。

  (2)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网上登记的,初中可于6月3日(9:00-16:00),实验学校3号楼二楼会议室现场咨询登记。小学可于6月6日(9:00-16:00)到实验学校2号楼二楼会议室现场咨询登记。

  (3)建议尽量不要在下午临近系统关闭时登记,避免因突发电脑故障、网络故障等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登记。

  2.网上报名登记方法:

(1)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左下角进入【城市】栏目,左上角切换定位永康市,点击上方“入学报名”,进行网上登记。
(2)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搜索栏,选择永康市,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永康市”,进行网上登记。
(3)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使用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金华市/永康市,点击“确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登记。

  注意

  南苑有机更新区块户主凭被征收人户口本、本区块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和征收部门审核证明,网上报名登记时点击“手动上传”按钮,上传相关资料。

  现场核验

  A类和D类新生基本不必现场核验,但部分学校初核不通过的对象,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学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去报名学校现场核验。

  C类对象需带材料:

  (1)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

  (2)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浙里办APP”里下载打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3)能表明亲子关系的证件,如儿童医学出生证等。若儿童医学出生证遗失新生父母下载“浙里办”APP并实名认证-点击右下角“我的”-点击我的证照(查看全部)-添加证照(点击右上角全部证件)-找到出生医学证明-按提示操作后可以查看电子版出生证明原件。

  小学核验地点:实验学校2号楼一楼教室

  初中核验地点:实验学校3号楼一楼教室

  五、报名和录取结果查询

  6月16日A类生、B类生录取结果公示,C类生招生余额公示。

  6月下旬C类生、D类生录取结果公示。

  1.报名信息登记成功后,报名登记的手机收到内容为:“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报名登记,录取结果将按时公布。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录取查询!【永康市教育局】”的信息。

  2.录取成功短信内容为:“xxx家长:您好!您的孩子已被实验学校成功录取,请关注招生公告中具体报名通知。【永康市教育局】”。

  3.自主查询录取结果:

  (1)“浙里办”APP端:登录“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系统首页的“录取查询”可查看录取结果。

  (2)网页端:城区公办初中、小学A类、B类和民办学校的招生结果将于6月16日公布,城区C类、D类招生结果于6月下旬在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http://www.zjykedu.net/)和学校公布。

  六、特别提醒

  1.到学校现场核验时间:6月11日9:00-16:00。逾期未到学校现场核验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2.A类、C类和D类新生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转报对象,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只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入学对象之后。

  3.务必根据要求完整、正确填写报名信息。

  《2023年永康市实验学招生细则》摘录于《2023年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具体以永康教育发布☛《2023年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为准。

  网址为:https://mp.weixin.qq.com/s/5Y_VQu-a-onzykwoPVjFwA

  永康市实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校办公室:0579-89295800(715800)

  校教务处:小学89292522金老师;初中89295809吕老师

  永康市城区招生服务电话:86468110(386110);15988535525(66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