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策略
1、招生计划和范围
黄江育英初级中学初一计划招生400人,设8个班,本校直升学生166人,对外招生234人,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非东莞市户籍的学生,父或母须持本市有效东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
2.八、九年级:
招收部分插班生,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有正常的学籍的。
3、招生办法:
在招生平台填报黄江育英初级中学初一年级,经教育部门核对学生学籍及有关信息后,实行电脑派位,按计划招生。
4、七年级招生条件: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请义务教育学校;
(2)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落实居住证入学政策,监护人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请义务教育学校;监护人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监护人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监护人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监护人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后,可在招生补录阶段向学校申请入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网上填报志愿。
八、九年级插班生招生条件:
市内外转学插班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如无法提供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须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以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并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规定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此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三、招生程序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申请黄江育英初级中学初中一年级学位,通过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916日10:00--5月22日17:30
3.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
四、资料初审
1.资料初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6月4日前公布初审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
2.审核结果作为志愿填报和学位录取的依据,学生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填写志愿或志愿类别不正确影响录取结果,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负。审核结果确认后,将不能进行修改。
五、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
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
2.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黄江育英初级中学志愿;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3.黄江育英初级中学对外招生人数,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按派位号结合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学位录满即止。学生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认真阅读黄江育英初级中学招生简章,充分了解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
4.志愿填报期间内,填写的志愿信息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志愿填报和修改。
六、公布录取结果
市教育局根据黄江育英初级中学对外招生计划和申请人志愿填报情况,于2023年7月5日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七、注册缴费
1.学生注册缴费。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8日至10日到黄江育英初级中学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录取学生)。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学校注册确认。学生注册缴费时,须向注册学校提供招生平台显示的“注册码”,注册学校根据“注册码”在2023年7月1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缴费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3.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4.黄江育英初级中学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八、补录
注册缴费后,如黄江育英初级中学仍有剩余学位,将开展补录工作。
第一轮补录:
补录对象适用于“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2023年7月14日由市局统一公布补录结果,补录的学生7月15-16日到校注册缴费,逾期视为放弃学位。
第二轮补录:
如黄江育英初级中学经过第一轮补录后仍有剩余学位,2023年8月31日前开始,学校按照学生注册缴费的先后顺序进行补录,直至学位录满为止。
注:两次补录学生家长均须向学校提供招生平台显示的“注册码”,黄江育英初级中学根据“注册码”在注册缴费当天进行“注册确认”。
九、学位补贴及对象:
1、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下同)就读,具有本市正常在校学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是东莞市户籍或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的我国非东莞市户籍学生。
2、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东莞市非户籍学生,学位补贴补录条件、时间和申领办法另文规定。
3、补贴标准:
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学杂费 | ||
应收 | 学位补贴 | 实收 |
7100元/期 | 1077.5元/期 | 6022.5元/期 |
积分补贴1922.5元/期,先交后退 |
午托服务费 | 校车接送费 |
250元/期 | 1500元/期 |
生活费 | 校服费 | |||
早餐费/期 | 中餐费/期 | 晚餐费/期 | 夏装 | 冬装 |
600元 | 1300元 | 1300元 | 120元/套 | 140元/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