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国家、自治区、来宾市有关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优化和提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权益,依法办学,依规招生,规范管理,全面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和谐、优质均衡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23年兴宾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教育体育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府办一名副主任和教育体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区征地办、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同时,明确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三、招生原则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科学合理划定片区。
(三)严格实行免试入学。
(四)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
(五)加强编班管理和学籍管理。
(六)依法公开招生信息。
(七)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八)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
(九)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文件精神,招生工作要执行计划管理,学校要按现有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严格控制大班额,合理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要向社会公布,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今年我区招生计划如下:
(一)乡镇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免试就近安排在乡镇小学、初中就读。
(二)城区小学(含民办学校)计划招生9215人;城区初中(含民办学校)计划招生10226人。
六、招生区域
(一)乡(镇)学校。以所在乡(镇)户籍住址确定学区,由所在乡(镇)学校自主招生,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城区小学按学校管辖范围划分为23个片区招生;城区初中按学校管辖范围划分为10个片区招生。
七、招生条件优先排序
(一)有户有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双证)
(二)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单证)
(三)无户有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单证)
(四)无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经商务工)
八、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时间及办法
(一)网络报名
为更好规范我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推进教育服务领域改革,解决学生家长长时间现场等候排队报名的问题。今年兴宾区继续开通网上报名渠道,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统一使用“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平台服务”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8月8日8:00—12日18:00开通,每位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只能报读一所学校。
(三)报名操作办法
在微信上搜索公众号“兴宾教育”或扫二维码关注“兴宾教育”,按照《兴宾区城区中小学校新生招生报名流程》操作。报名期间,如符合辖区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未能成功网络报名,则在网络报名期间,持相关证件材料到辖区学校咨询,学校安排专人现场指导报名信息录入。
(四)信息核验
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报名相关信息分批进行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五)录取办法
1.按照招生条件优先排序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一是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二是调剂到有空余学位城区郊区学校就读。三是不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学校不予以安排,应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2.特殊情形人员子女录取办法。如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人员子女;现任驻村工作队员子女;疫情防控一线(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特殊情形人员子女。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入学优待政策。
(六)录取公布。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23年8月25日前完成公布录取结果。
九、工作要求
(一) | 严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 在招生过程中严禁任何单位以公函和个人名义为下属、亲属、朋友等子女的入学问题打招呼、递条子、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不正之风。 |
(二) | 严禁跨区域招生 | 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所有单位、个人都要严格按照划定区域招生,不得违规招收区域外的学生入学。对于违反招生规定,导致招生秩序混乱,出现新的大班额,区纪委监委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三) | 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 |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做到同步登记信息、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统一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托招生入学电子平台受理报名。 |
(四) | 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 学校于招生前必须将本校区域、招生工作要求、招生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指定熟悉业务的人员负责接受招生报名咨询,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工作。 |
解读单位: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基教股、招生办
咨询电话:0772-4228055、4228056(小学一年级招生),0772-4228072(初中七年级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