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生
禅城区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划分招生地段,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少年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人户一致
第一类: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且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第二类:新生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人户不一致
第一类:新生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二类: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第三类:新生户口属于澜石片区、仁寿寺片区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在拆迁安置期内,根据拆迁合同,拆迁户子女可按原房产地址或所选的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
第四类:新生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共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五类: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新生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产权部分属于父(母)或(外)祖父(母),部分属于非直系亲属。
第二,新生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或户籍已注销)。
第三,新生户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六类:新生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七类: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新生。
以上证明“人户一致”及“人户不一致”所提供的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等),其性质须为住宅类。
2023年4月17日(含)之前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按此办法安排公办学位,之后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才子女,按照我区企业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有关统筹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学位。
同一类别不能够在同一学校全部安排学位时,该类别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政策性借读生第16条(在本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根据家长居住证办理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第17条(父母一方是本区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根据家长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
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在本区的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获得房产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借读禅城区公办初中,满足以下条件的,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
父(母)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基本材料为:2023年4月17日(含)前在本区连续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参保证明、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普通借读生是指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初中资格的新市民适龄子女。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负责出台积分入学政策,公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统计积分,公布排名。2023年禅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以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公布为准,需要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符合入读公办初中的普通借读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3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录取时,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普通借读生,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普通借读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普通借读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或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因家长放弃产生的剩余学位,将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一次补录,额满即止。已获得录取资格的普通借读生不再参与补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照2023年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关注“禅城政法”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