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7号)和《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实验学校规范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校内直升优先原则。佛山市实验学校作为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以校内直升为主。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政策,加强教育局、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相互沟通。
(三)坚持统一管理原则。佛山市实验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由区教育局统一部署、严密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一)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本校小学应届毕业生。校内直升条件是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同时,设置衔接过渡政策,在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毕业时视为符合校内直升条件。
(二)在2023年4月17日(含)前具有禅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子女。
三、招生计划(450人)
(一)统筹安排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子女。
(二)剩余招生计划先用于校内直升。
(三)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面向全区(在2023年4月17日(含)前具有禅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
四、招生方式
(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子女入读区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二)校内直升。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摇号方式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部分,则自动转为面向全区招生计划。
(三)面向全区招生。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启动面向全区招生流程。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摇号方式录取。
五、招生流程
(一)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子女的招生流程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子女,按相关部门与市教育局已联合审核的名单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金禅钻石”和“通济才智”A、B类等人才子女名单统筹安排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无需网上选择是否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自主选校(摇号)。
(二)校内直升的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与禅城区其它公办初中的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相同。
(1)家长须于4月11日—4月17日(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后,系统将自动比对学生的学籍等信息。)
(2)双(多)胞胎学生分别报名,并分别取得不同的报名号,系统合并为一个号进行电脑摇号,中签则全部录取,不中签则都不录取。“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自动配对双(多)胞胎,请家长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如因家长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2.选择是否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自主选校(摇号):
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家长须于4月20日10:00—4月21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选择是否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自主选校(摇号)。未按时选择的视为放弃。家长对是否符合校内直升条件有异议的,请于4月20日—21日到佛山市实验学校申诉。
3.公布审核结果
5月中上旬公布符合校内直升报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名单。
4.审核结果异议申诉
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受理地点: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荷园路20号,联系电话:0757-82022886。
5.电脑摇号录取
5月下旬进行电脑摇号录取,电脑摇号后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以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查询。已被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安排禅城区其它公办初中学位;未被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按各区公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报读初中。
6.注册
由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组织新生注册,被录取学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校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学位,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三)面向全区的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与禅城区其他公办初中的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相同。
①家长须于4月11日—4月17日(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后,系统将自动比对学生的户籍等信息。)
②双(多)胞胎学生分别报名,并分别取得不同的报名号,系统合并为一个号进行电脑摇号,中签则全部录取,不中签则都不录取。“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自动配对双(多)胞胎,请家长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如因家长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2)选择是否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自主选校(摇号):
如果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该选择自动失效。
①禅城区户籍数据比对项匹配的,家长须于4月20日10:00—4月21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选择是否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自主选校(摇号)。未按时选择的视为放弃。
②禅城区户籍数据比对项不匹配但确实是禅城区户籍的:
A.本区就读的禅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须于4月20日10:00—4月21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招生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户籍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20日—21日交到毕业学校验证审核。审核通过的,家长须于4月24日10:00—17:00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选择是否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自主选校(摇号)。未按时选择的视为放弃。
B.非本区就读的禅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须于4月20日10:00—4月21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招生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户籍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22日到佛山市禅城区环湖小学(本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家长于4月24日10:00—17:00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选择是否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自主选校(摇号)。未按时选择的视为放弃。
(3)公布审核结果
5月中上旬公布符合报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名单。
(4)审核结果异议申诉
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受理地点: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荷园路20号,联系电话:0757-82022886。
(5)电脑摇号录取
5月下旬进行电脑摇号录取,电脑摇号后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以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查询。已被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安排禅城区其它公办初中学位;未被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按各区公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报读初中。
(6)注册
由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组织新生注册,被录取学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校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学位,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四)补录流程
因家长主动放弃产生的剩余学位,将按照本方案录取顺序进行补录:优先安排新调入禅城区工作且符合有关文件规定优教对象子女入读。若还有剩余学位,则先补录符合校内直升条件且没有摇中的学生,如果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通过抽签方式录取;如果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直接录取。若补录符合校内直升条件学生后还有剩余学位,则补录禅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通过抽签方式录取;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
七、关于电脑摇号的要求
对电脑摇号过程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人员、纪检人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电脑摇号结果公平、公正。
八、收费说明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公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所有在校学生不再收取学费;学校实行住宿制管理,住宿费等服务性收费由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九、其他
学校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荷园路20号; |
初中部咨询电话 | 0757-82022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