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
2022年我校招⽣⼯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步办⼈民满意的教育为⽬标,依据枣教发[2022]7号《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未成年⼈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构建和谐教育,最⼤限度满⾜⼈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成⽴招⽣⼯作⼩组,明确分⼯职责
1、招⽣⼯作⼩组:
组长:周军、马永宏
副组长:郑学良
组员:杜益华、李增海、杨尚峰
2、⼯作职责:
组长全⾯负责招⽣⼯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政策,及时解决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作要求:
组员在招⽣时应着装⼤⽅,佩戴⼯作标志,态度热情,耐⼼解答学⽣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原则及政策要求
(⼀)招⽣原则
坚持依法招⽣,免试⼊学,不举⾏或变相举⾏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保障适龄⼉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办法公开、招⽣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招⽣政策
1、凡接受并完成⼩学教育的适龄⼉童均需⼊学。
2、户籍(住址)规定。枣庄市第二十六中学招收具有税郭镇东片区户⼝的适龄少年⼉童。
四、特殊情况处理
(⼀)来我镇务⼯⼈员⼦⼥⼊学问题。本着就近⼊学的原则接收来我镇务⼯⼈员⼦⼥⼊学。来我镇务⼯⼈员⼦⼥,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报名时需提供: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2.暂住户⼝证;3.户籍所在地的户⼝本;4.⼈⼒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商营业执照。
(⼆)部队现役军⼈⼦⼥⼊学问题。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学的现役军⼈⼦⼥,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学问题。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学校书⾯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办齐⼿续,经县局审批同意,我校⽅可接受。严禁先接收学⽣⽽后再办⼿续的⾏为。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中村改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4、以政府发放的⼊学通知书为准。
五、招⽣学⽚区域及计划:
税郭镇各村(东片区)。按照市中区教育体育局的招⽣计划,七年级招收8个平⾏班400名新⽣。
六、招⽣报名事宜
1、招⽣时间:2022年8⽉14⽇——8⽉15⽇
2、招⽣方式: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流程:
(1)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登录“爱山东”APP后,进入“中小学报名”,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1份证号码注册网上报名账号。
(2)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行网页版注册和访问,网址为https://zsfile.zzsedu.cn:82/zhaosheng-h5/。登录后,可查看入学须知和报名流程。
(3)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小升初)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完善学生和监护人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填报所属学校。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
4、联系电话:5100323、1825448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