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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小学招生简章(附招生划片范围)

2022-08-10 16:39:35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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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小学始建于1985年,学校占地25亩,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现有49个教学班。多年来,学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秉承“立德树人”的办学理念,遵循“特色强校”的发展策略,落实素质教育,让师生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学校先后获得“山东省教学示范化学校”“山东省阅读与写作实验基地"“省小学科学课堂教学优秀实验学校”“科普山东先进单位”“山东省合唱比赛一等奖"”“枣庄市书香校园”“枣庄市文明校园"“枣庄市基础教育教学优秀学校”“市中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A级单位”等称号。

  学校为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22〕)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招生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振兴路,南至光明路,西至华山路,北至文化路沿青檀路至龙头路。(附学区范围示意图)

  二、招生年龄: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到服务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市中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相关就医病例、单据等材料进行审批、备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三、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13日四、报名基本要求:

  (一)居住区服务学校界定

  按照下列标准确定服务学校,具体为: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地址入学。

  ⒉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房,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无迁移,按照户籍地址入学;有户籍迁移的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在城区内租房或投靠亲属等迁户的均按照城区内有户无房、户籍有迁移进行界定,可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注: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是指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等房产;户籍应为完整的家庭户。

  (二)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1.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登录“爱山东”APP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选择'枣庄市"”"市中区”,然后确认,去报名。再点击新用户注册,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网上报名账号;

  2.也可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行网页版注册和访问,网址为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

  3.选择学校区市、升学类型(幼升小);填写报名学生信息,勾选《政策解读》、《报名诚信承诺书》;

  4.首次登陆成功后,选择报名学校类型(城区学校公办);再选择报名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

  5.完善和维护学生和监护人的基本信息和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6.填报所属学校;

  7.审核。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

  8.查看入学须知。

  注:①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不一致的应及时上传佐证材料(上传材料一定拍摄清晰)或线下到所属招生学校现场说明情况。学校在报名期间将安排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现场协助监护人在线填报或线下审核佐证材料。

  ②在报名平台测试阶段,个别监护人在线填报的相关报名信息已被清空,测试数据均被删除。请在规定招生时间内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三)线下报名地点

  光明路小学录播室(3号楼一楼东首)(四)具体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2对符合政府优秀企业家、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3.自2020年6月19日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公布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再次安排适龄子女入学,具体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界定。

  4.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学生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欢迎广大家长对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切勿轻信招生谣传、房地产营销人员的虚假承诺和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的各种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区教体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督查,一经查实违规情节,将依法追责、问责。

  (五)小升初温馨提示

  在华山路、兴华路、解放路和人民路之间的电脑随机派位区域内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少年应选报枣庄十五中南校区或光明路校区。当枣庄十五中西校未满招生计划时,自愿申请参加电脑随机派选学位的监护人,应在8月16日上午9-11点、下午14-17点到枣庄十五中南校区指定办公室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派位资格。具体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严格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的规定执行,“非市中区户籍,在我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

  ⒉.凡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到对应地址服务小学就读。

  3.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以下信息材料:①父母及学生身份信息;②父母双方半年以上居住证信息;③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④务工子女需要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信息。报名时,材料③④项均应满一年以上。

  (七)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轻度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到户籍所在地服务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可申请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由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服务学校。按照“零拒绝”“全覆盖”“一人一案”的原则,确保所有具备接受能力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五、有关事项说明

  1.线下报名防疫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线下报名,需要家长扫场所码,配戴口罩,测温入校,到3号楼一楼东首录播室报名,报名时严格执行人员间隔1米的规定,确保人员不扎堆,报完名,要及时离校。近期有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体温异常的,不得到校。

  ⒉招生期间咨询电话:36955633695565

  咨询、接听电话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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