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三)坚持分批录取、统筹安排原则。
二、招生对象
2024年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按文件精神连城一中莲北分校七年级共招8个班400人。
四、招生范围
(1)户籍在莲峰镇姚坪村、莲北社区(不含紫金佳苑)、城西村3个自然村(黄九垄、李塘、畔坑)、鹧鸪村部分(西环北路以北)等村(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2)莲冠花园、龙冠园公寓、永达翡翠城、未来城、遇见莲玺、鹧鸪花园、光明怡景、山景名都、锦绣尚品、国际物流商贸城等商住小区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
(3)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子女(含高管子女)。
(4)居住在相关村(社区)符合城区招生要求的非莲峰镇户籍小学毕业生。
(5)莲峰镇招生范围有意愿到连城一中莲北分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按照2024年招生文件所列批次,根据剩余学位情况按批次录取)。
五、招生办法和应交材料
依据《连城县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拟就读连城县第一中学莲北分校的小学毕业生根据以下批次准备好相关材料,通过下载“e龙岩”PP、关注“e龙岩”公众号等方式进行报名登记。
第一批:莲峰镇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及非莲峰镇户籍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省市垂管行政单位、莲峰镇人民政府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的小学毕业生按划片入学的规定,于7月5日至7月13日通过网络自行报名登记方式安排就读。
第二批:非莲峰镇户籍符合政策优待和照顾的小学毕业生。1.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规定,严格按相关政策认定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胞子女等,于7月5日至7月13日通过网络自行报名登记方式安排就读。
需提供的材料:(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于7月15日前提交县教育局。
驻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材料应于7月15日前向县教育局提供本学年度需就读名单的函。
2.其他符合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明确规定条件的优待照顾对象,于7月5日至7月13日通过网络自行报名登记,并由中共连城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易地搬迁到莲峰镇的脱贫户子女)、工业园区管委会、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连城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学生的材料还需经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审核)等相关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就读名单的函于7月15日前提交县教育局。
第三批: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非莲峰镇户籍在连城城区购买商品房户(购买商品房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房主必须是就读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在莲峰镇辖区内的自建房、祖辈房、小产权房的房主的直系子女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5日至7月13日通过网络自行报名登记安排就读。
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报告;(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非莲峰镇户籍在连城城区购买商品房还需提供:(1)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居住祖辈房。片区内“三代”同户(孩子出生时户口与祖辈及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本)同住且父母及孩子在城区内另无住房的,可凭祖辈房产登记建档。自建房、小产权房的提供水电使用记录,并由莲峰镇及村或社区提供居住证明。
第四批:房产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房主必须是就读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后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住户子女,于7月5日至7月13日通过网络自行报名登记方式安排就读。
需提交的材料:房产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材料:(1)申请报告;(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住户子女需提供的材料:(1)申请报告;(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证明及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4)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后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住户,需提供住建部门备案的合同。
第五批:非莲峰镇户籍无莲峰镇房产的进城经商、办企业的法人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莲峰镇辖区内的企业连续正常缴交连城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含6个月),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城区中学就读的,于7月5日至7月13日通过网络自行报名登记方式安排就读。
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经商、办企业的法人代表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①营业执照(证照办理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②固定营业场所证明(凭店面房产证和合法租店协议书认定);③提供父(母)居住证或租住房屋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出租人须在公安部门备案);④在莲峰镇辖区内缴交连城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清单;
(4)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从业证明;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居住证或租住房屋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出租人须在公安部门备案);③在莲峰镇辖区内的企业连续正常缴交连城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含6个月,截止至当年6月30日)的缴费清单。
第六批:非莲峰镇户籍无莲峰镇房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城区中学就读的,于7月5日至7月13日通过网络自行报名登记方式安排就读。
需提供的材料:(1)申请报告;(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从业证明;(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居住证或租住房屋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出租人须在公安部门备案)。
六、报名登记时间、地点、方式
1.网上登记方式:通过关注“e龙岩”公众号、下载“e龙岩”PP等方式进行预报名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7月13日,检查无误后切记要确认保存。
2.线下报名预审:属一中莲北分校片区第三至第六批次新生,还须到学校进行线下报名预审,按要求如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经工作人员确认线上报名无误,对材料预审也无误后,报名登记才算完成,时间:2024年7月14日至15日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连城一中大门内学术报告厅一楼。
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一)所有适龄儿童在开学注册时要向录取学校提交家庭户口簿(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童本页)、父母双方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纸),用于建立入学学籍档案。
(二)城区中学实行网上报名登记的部分类型招生对象在进行网上登记后,还须在2024年7月14日至7月15日携带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政策优待对象:到招生范围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①现役军人子女:提供军官证或“双拥办”证明或现役部队出具的就读联系函;②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及单位出具的就读联系函;③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胞子女等省、市规定的政策优待照顾对象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优待照顾对象: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符合县委、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明确规定条件的优待照顾对象,在网上登记前须先向县相关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后于2024年7月15日前发函至县教育局。
(3)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省市垂管行政单位、莲峰镇人民政府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到招生范围所在学校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在编在岗证明。
(4)网上登记时未查询到房产证号的招生对象:到招生范围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①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有房产但未被报名系统查询到:提供相关房产证明。
(5)居住在公租房或廉租房(租住人必须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招生对象:到房产所在招生范围学校提供公租房或廉租房租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第五、六批经商、务工招生对象:到租住地所在村(社区)招生范围的学校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①经商、办企业法人子女: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父母至少一方在流入地合法稳定住所(房屋出租人须在公安部门备案)等证明材料;②其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在流入地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房屋出租人须在公安部门备案)等证明材料。
八、其他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由县教育局成立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属我县莲峰镇户籍在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地就读的,于7月5日至7月13日通过网络自行报名登记方式安排就读。属于我县莲峰镇户籍外、其它各乡(镇)户籍在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县内就读初中的,应于8月5日前持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中学登记;属于我县户籍,在县内跨乡(镇)就读(含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乡(镇)就读初中的,应于8月5日前持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中学登记(属莲峰镇户籍的应于7月5日至7月13日通过网络报名登记)。
(三)县域内跨乡(镇)就读的应征得户籍所在地和接收地初中学校盖章同意。
(四)非莲峰镇户籍在连城城区购买二手商品房,必须是该房原业主子女当前没有在该片区中学就读;如学位已占用的,在本周期内不能重复使用。
(五)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生所申请的资格。
(六)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按招生办法所列的6个批次依顺序录取。录取过程中,遇某批次学位不足时,本批次已登记的小学毕业生采用随机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剩余批次及参加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乡(镇)中学或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其它学校就读。
九、特别提醒
1.7月5日至7月13日为网络报名登记时间,家长均可登入报名平台,完成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登记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顺序无关,家长可错峰登录操作。填报信息时,一定要按照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信息准确填报完整,做到一字不错,否则相关数据无法比对。家长在“e龙岩”上注册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后,在首页点击“阳光招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有以下几种:
(1)微信注册认证:在微信中搜索关注“e龙岩”服务号(或通过微信扫一扫下方“e龙岩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关注)->打开“我的”->点击“注册”->选择“高级实名认证”,按页面提示完成认证->在首页点击“服务”->点击“阳光招生”->点击“报名入口”->点击“选择报名区县连城县”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2)“e龙岩”PP注册认证: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e龙岩”PP(或通过扫描下方“e龙岩PP”二维码下载)->打开“我的”->点击“注册”->选择“L4高级实名认证”,按页面提示完成认证->在首页点击“服务”->点击“阳光招生”->点击“报名入口”->点击“选择报名区县连城县”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2.2024年7月14日至15日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7:30,连城一中学术报告厅一楼设便民服务点,在报名登记中出现疑问,可到现场寻求帮助。填写表格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无涂改。申请报告用4纸书写或打印,应体现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盖章同意,报当地招生领导小组备案,并经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中)核准。
3.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校园,在报名预审现场自觉遵守秩序。
4.报名登记完成后,学校还要对报名新生信息进行复审,送交教育局审核,入户调查,录取登记造册,发放通知书,进行入学考试,报名注册等一系列工作。请各位家长实时关注连城一中公众号推送的相关招生信息。
5.严肃招生工作纪律:(1)纪律是底线,要抓好宣传教育,营造清风正气的浓厚氛围,同时严格规范招生操作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2)向社会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连城县义务教育招生有关规定,严守招生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不违反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自觉抵制招生腐败行为,不打招呼、不接“条子”、不开“口子”,不接受与招生有关的任何礼品、礼金和宴请,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秩序,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党纪和政纪处理,直至承担法律责任。(3)建立请托说情记录制度,校长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阳光招生工作承诺书,学校与全体行政、相关工作人员签订阳光招生工作承诺书。
十、本招生简章由连城一中2024年秋季七年级阳光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