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小升初网 > 政策资讯 > 正文

2024年龙岩市新罗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024-05-21 00:08:28  来源: 小升初网  
字号:

2024年龙岩市新罗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jpg

2024年龙岩市新罗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流程主要内容
7月1日—7月8日网上登记建档(公办、民办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少,在报名系统“公办学校”窗口登录,填写登记学校(前三批和第四批提前批的对象填写房产或户口所在地的学校,第四批的对象填写居住所在地的学校)及相关信息。若有意愿报名民办学校的,公办学校报名后另从“民办学校”窗口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并确认服从统筹安排。
7月1日—7月2日资格审核并网上登记(政策性照顾对象)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的对象须持相关材料到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系统下发政策性报名资格码,家长收到资格码后再进行网上登记。
7月8日便民服务登记(公办、民办学校)无法自行网上登记的家长携带登记建档所需材料到登记学校审核,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登记。
7月10日—7月16日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公办、民办学校)学校及相关部门组织网上审核登记学生信息。登记信息无法网上比对的,前三批对象(含拆迁户)及第四批提前批对象于7月10-11日、第四批对象于7月12-13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登记学校审核;报名民办学校的对象于7月10-15日携带登记建档所需材料到申报学校审核(具体要求见备注1)。
7月18日批次、积分查询(公办学校)公布批次和初算积分。
7月18日—7月19日批次、积分复核(公办学校)如对批次和积分初算结果有异议的,持相关材料到登记学校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日期流程主要内容
7月18日—7月20日批次、积分确认(公办学校)对批次和积分结果无异议的,于7月20日24:00前在“e龙岩”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批次、积分网上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系统自动给予确认。
7月21日预录取学生名单(民办学校)据招生计划数电脑随机录取。
7月22日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民办学校)公布民办学校预录取学生名单。
7月22日—7月25日办理入学手续(民办学校)被预录取对象持相关材料到录取学校办理缴费报到入学手续。
7月25日—7月26日补录并办理入学手续(民办学校)从报名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对象中补录未办理入学手续空出的学位数。补录对象及时办理缴费报到入学手续。
7月27日公布正式录取名单(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7月31日公布预录取名单、空余学位学校(第一、二、三批)公布第一、二、三批次的预录取名单和学位不足的公办学校、批次,以及该批次对象的入学积分和排序。
7月31日—8月1日填报志愿(第一、二、三批未被预录取对象)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空余学位数。因学位不足未被预录取的第一、二、三批对象,小学任选片区内(见附件3)3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服从统筹安排;中学选择片区内的统筹学校(见附件4)作为志愿学校。若未填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8月3日检索录取(第一、二、三批)学位不足未被预录取的对象按照批次优先、积分排序和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
8月4日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进行入学确认(第一、二、三批)公布第一、二、三批次的录取名单,申请人需当天进行网上入学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由系统自动确认。
8月4日—8月5日填报志愿(第四批提前批)公布前三批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空余学位数。第四批提前批对象(具体对象见备注2)小学任选片区内(见附件3)3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服从统筹安排;中学选择片区内的统筹学校(见附件4)作为志愿学校。若未填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8月6日检索录取(第四批提前批)按照积分排序和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
8月7日入学确认(第四批提前批)公布第四批提前批录取名单(申请人需当天进行网上入学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系统自动给予确认)。
8月7日公布空余学位和积分排序(第四批)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空余学位数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第四批对象入学积分及位次。
8月7日—8月8日填报志愿(第四批)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第四批对象填报志愿。任选6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服从统筹安排。
8月9日检索录取(第四批)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符合条件的第四批对象按积分排序和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并录取。
8月10日公布录取名单并进行入学确认(第四批)公布第四批次的录取名单,申请人需当天进行网上入学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系统自动给予确认。
8月15日比对学籍信息各校比对所有录取对象的学籍信息。发现已取得学籍给予清退。

  备注:

  1.民办学校审核时,应注意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涉麻制毒违法犯罪人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等四类人员的子女,不得报名民办学校。审核后的名单经法院和公安部门审定后才可参与录取。

  2.第四批提前批的对象指:自建房无手续且实际入住的、户口不在片区内凭祖辈房产登记的、集资房或二手房无法办理房产证且业主子女户口不在片区内的、只有适龄儿少一方户籍同祖辈一起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在片区内的、居住在保障性住房的、经福建龙州经济发展中心认定的龙州园区企业员工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