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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黄河口镇小学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2024-07-03 12:34:34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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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黄河口镇小学.jpg

  根据《东营市垦利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东营市垦利区黄河口镇小学实际,制定东营市垦利区黄河口镇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根据划定的区域招生,坚持符合条件的学生免试就近入学。

  (二)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与其实际居住地相统一。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二、招生范围

  东营市垦利区黄河口镇小学招生对象主要是黄河口镇镇域内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班数:2

  人数:60  

  四、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五、报名时间

  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网上模拟报名。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00终止),网上正式报名。

  六、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一是电脑端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http://120.220.4.176:9002/front/index)进行报名;二是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报名入学全过程,请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对使用网络不方便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到学校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2.网上补报名。7月15-16日(16日下午18:00终止),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网上补报名。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信息核实。

  七、时间安排:

  (一)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统一网上模拟报名。

  (二)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00终止),统一网上正式报名。

  (三)7月15-16日(16日下午18:00终止),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网上补报名。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信息核实。

  (四)7月18日,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并开始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五)8月1日开始,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开“阳光分班”。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及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分班情况,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八、联系方式

  0546-2621534、15154672761、13081411085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对招生所辖区域进行提前调研、摸底、统计、分析,确保招生计划与实际招生人数基本一致,学生从容就学。

  (二)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三)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先当场公布班主任和教师配置情况,再采取电脑派位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最后由班主任当场抽取所带班级的顺序组织实施。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条件的义务教育,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推行统一管理。2.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同时加大对家庭贫困儿童入学帮扶力度,确保每一名受困儿童按时入学。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4.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要按照教育部或省市区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学校要按照省市区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报名资格、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规范义务教育学籍注册管理。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9月30日前,完成学生电子学籍审核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