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东营市垦利区第二实验小学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垦利区教育局下发的《东营市垦利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不足龄或已经具有小学学籍的学生,严禁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区域的学校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
(二)报名时间。
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统一网上模拟报名,模拟报名的数据不保留,正式报名时需要重新填报。
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00终止),各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统一网上正式报名。
(三)报名方式。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一是电脑端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http://120.220.4.176:9002/front/index)进行报名;
二是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报名入学全过程,请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对使用网络不方便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到招生区域内学校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全区适龄盲聋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具体招生办法咨询市特殊教育学校。具体招生简章见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招生咨询电话:8086990、8060905、8082991、8060814。
二、时间安排
(一)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统一网上模拟报名,模拟报名数据不保留。
(二)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00终止),统一网上正式报名。
(三)7月13日-14日,区教育局招生专班进行网上审核。
(四)7月15-16日(16日下午18:00终止),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网上补报名。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信息核实。
(五)7月17日,区教育局招生专班进行网上补报名审核。
(六)7月18日,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并开始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七)8月1日开始,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开“阳光分班”。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及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分班情况,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招生范围
黄河路以东—溢洪河以北—民丰大道以西所辖社区及村庄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的适龄子女。
四、录取排序
若东营市垦利区第二实验小学无空余学位时,超出部分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录取按类型依次为(同类型按照证件的办证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学位类型1:招生范围内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招生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招生范围内户籍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城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主要指学校招生范围内农村或城中村拆迁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户籍儿童);
学位类型3: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招生范围内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招生范围内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一年期以上的、并具有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且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城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特别说明:对于使用祖父母房产报名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同户同住,即三代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且儿童及父母在城区内没有其他住宅类房产。
五、招生咨询电话:0546—2889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