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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董集实验学校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2024-07-03 11:16:03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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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董集实验学校.jpg

  为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政策法规和东营市垦利区教育局《东营市垦利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垦教发〔2024〕15号)文件精神,制定东营市垦利区董集实验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依法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且之前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

  (二)报名方式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一是电脑端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http://120.220.4.176:9002/front/index

  )进行报名;二是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报名入学全过程,请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对使用网络不方便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到学校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全镇适龄盲聋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具体招生办法咨询市特殊教育学校。

  二、招生服务区

  董集镇常住居民子女及镇域内非常住居民子女。

  三、时间安排

  (一)6月21日前,学校制定招生简章及“阳光分班”方案并报区教育局。

  (二)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网上模拟报名。

  (三)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00终止),网上正式报名。

  (四)7月15日-16日(16日下午18:00终止),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家庭到学校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五)7月18日,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并开始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六)8月24日-25日,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开“阳光分班”。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入学材料

  中小学教务处会同起始年级切实把好报名材料审验关口,严格审核学生入学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择校的,坚决予以清退。

  (二)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起始年级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在新学期学生报到时,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和检测鉴定。优先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3.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保障工作,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

  4.对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来垦兴业企业家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继续实施“阳光分班”

  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学校当场公布并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

  (四)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

  小学部将入学适应教育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相衔接。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帮助儿童在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四个方面做好入学适应。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13954679832/13561035492(中学部)

  13465259223(小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