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教育局招生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垦利区第四实验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1.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民丰路以东-溢洪河以北(同兴花园和东兴村为垦利区第四实验小学和胜利八中融合招生区域,2025年起同兴花园和东兴村归属胜利八中。)
二、招生办法
报名方式: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一是电脑端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http://120.220.4.176:9002/front/index)进行报名;二是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报名入学全过程,请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对使用网络不方便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到招生区域内学校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全区适龄盲聋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具体招生办法咨询市特殊教育学校。
报名时间: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统一网上模拟报名。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00终止),统一网上正式报名。
三、时间安排
(一)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统一网上模拟报名。
(二)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00终止),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统一网上正式报名。
(三)7月13日-14日,进行网上审核。
(四)7月15-16日(16日下午18:00终止),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网上补报名。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信息核实。
(五)7月17日,进行网上补报名审核。
(六)7月18日,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并开始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四、审核录取
在东营市垦利区第四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内,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审核录取:
学位类型1: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监护人房产在招生范围内,即垦利区城区户籍且有房产证者(无房产证,但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者)及其他有效证明。
学位类型2: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学生及其监护人在城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指招生范围内农村或城中村拆迁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户籍学生)。
学位类型3: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监护人住宅房产在招生范围内,即垦利区镇街户籍或非垦利区户籍,有房产证者(无房产证,但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者)。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有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且学生及其监护人在城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特别说明:对于使用祖父母房产报名的,学生随父母、祖父母同户同住,即三代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且学生及父母在城区内没有其他住宅类房产。
垂询电话:
办公室:0546-067298
牛老师:18554660209
贾老师:15266059120
垂询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