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新兴逸夫中学是一所全国先进学校,实行寄宿制封闭管理。校园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操场19000平方米,绿地15000平方米。有教学楼、教学实验综合楼共5栋,宿舍楼8栋。有52个教学班,教职员工200余人。一线教师均达到本科或研究生学历。
学校办学条件一流,现代化多媒体教学。塑胶操场、体育健身器材、喷泉、甬路、草坪、花坛、雕塑等,把校园装点成花园式学校。
学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特色为先、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始终坚持“以体育工作为突破口、以课堂教学改革为主渠道、以培养学生各种良好习惯为重点”的办学思路,依靠科学规范的管理、教师的忘我敬业精神和集体凝聚力,狠抓细节,持之以恒,使学生良好习惯的培养工作不断取得显著成绩。教学质量连续二十九年创造辉煌,教育教学质量一直排在全市前列。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十二五’先进集体”、“辽宁省德育示范校”、“辽宁省绿色学校”、“辽宁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盘锦市名校”等。
2007年6月10日,时任国家教育部部长周济莅临视察,并做出了“素质教育在这里找到了答案”的高度评价。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1.具有盘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登录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pjsrxbm.cn);
(1)PC端:360、火狐、谷歌等网络浏览器
(2)手机端:①“辽事通”APP->城市频道->盘锦市->教育服务->入学报名。②“盘锦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政策发布->2024招生入学报名
6月20日-6月30日,网上报名平台将面向本市小学毕业生进行不删档公测,根据所示内容,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在就读学校栏选择市辖区新兴逸夫中学,页面保存并提交即报名成功(家长一定准确填写电话号码,学生录取信息会通过招生平台发送至您的手机)。
2.符合本地居住以及来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于本地居住以及来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具有盘锦市内户籍;
(2)学生或家长在盘锦市实际居住,有盘锦市的不动产证(或购房全款发票、网签备案合同);
(3)在盘锦市务工随迁,法定监护人能够提供盘锦市社保缴纳证明;
(4)监护人具有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放的盘锦市居住证。
满足条件的学生,材料经学校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存在个别材料缺失,可能直接影响报名结果。
3.招生计划
800人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日-7月5日
三、录取时间
2024年7月17日
四、联系电话
0427—8910666
五、收费标准
学费7500元/学期;更多收费说明情况参见下表↓
学段↓ | 收费单位:元/学期;【XSC.CN制表】 | |
初中 | 学费↓ | 住宿费↓ |
7500 | 500 |
六、录取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教通〔2024〕36号)以及《关于做好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录取办法如下:
第一批次:盘锦市育才学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依据学生意愿对口直升。
第二批次:盘锦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三批次:在盘锦市居住(具备盘锦市户籍、不动产证、居住证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在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如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依据批次顺序录取,顺延的最后一个批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学生家长应于8月19日—20日重新报名,并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县区教育局依据域内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录取通过的学生由招生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
为规范招生秩序,符合初中报名条件的外省市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回盘就读,学生家长有义务提前告知原毕业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避免两地重复报名或因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学生入学困难的现象发生。
七、其他事宜
1.以上涉及到的时间、方式、方法都是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全市同步进行,如有变化另行发布,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并及时关注。
2.本招生方案向社会公示,在实施过程中将邀请市教育局有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共同监督并参与实施。
3.如孩子患有传染病、重大疾病或特异体质,请监护人如实告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