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我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贯彻落实《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23]8号)、《滕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严禁择校的通知》(滕办发[2016]27号)、《滕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滕教字[2016]27号)、《滕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订善南街道清华园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完善招生政策,积极探索实施网上招生,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公正,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我校实行适龄儿童"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三、招生政策
(一)招生范围
学校名称 | 招生划片范围(施教区范围) |
善南街道清华园小学 | 王庄居、丁庄居、鞠庄居、张北庄、五里坂居、清华园小区、荆善南苑、优品天地、善南派出所宿舍、国税局宿舍、招生范围内市经济开发区厂企务工人员子女。 |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班额
一年级计划招生3个班,共计150人。根据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工作要求,秋季入学的新生一年级,原则上按照小学不超过45人的班额招生。
(三)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出生日期截至2017年8月31日,此出生日期之后的学籍管理平台自动筛查,无法建立学籍)。
(四)审验房产
房产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独有住宅性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能提供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上房手续、能证明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的燃气、水电票据)。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工业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未办理上房手续的房产项目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房产拆迁,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可在我片区申请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五)审验家庭户籍
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一起实际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办理入学。新迁入户口截止网上报名时间结束之前有效。
(六)审验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等入学类别的条件及证明外来我片区务工或经商子女入学严格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居住证、经商及务工材料及户口簿。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严格按照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
四、招生程序
根据省、枣庄市及滕州市教体局要求,今年招生报名工作要与大数据对接。符合我校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通过登录"爱山东-枣庄”APP或者电脑、手机浏览器访问“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https://z5.2zsedu.cn:81/zhaosheng-h5/)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报名后学校组织初审,复审等相关工作,学校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复核,网上审核通过的,不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因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与相关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不一致的应及时上传佐证材料或线下到学校现场说明情况。对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的,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不予录取。
五、网上审核信息或需握供的材料
根据招生工作要求及我校实际,在网上提交以下相关信息或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我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有户籍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无户籍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
3、城区房产拆迁,拆迁后确未购房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拆迁安置协议。
4、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须符合枣政办发〔2018〕2O号等文件规定,"非滕州市户籍,在我市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外来务工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外来经商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
5、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学校会严格按照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赛斗。
六、报名时间、地点(一)网上报名
网上信息填报:7月21日至7月23日,通过电脑、手机等方式进行登录报名!7月23日24:00网上报名平台关闭、网上报名截止。
方式1、通过登录“爱枣庄"app访问;
方式2、通过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访问: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
点击【注册新用户】,以学生身份证号注册登录,成功登录后按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完成后点击【学校报名】进行学校报名。
具体操作参考《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家长端》。
(二)线下报名
平台报名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可由学生家长携带有效居住证明、户口本、家长身份证、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7月24日-7月25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七、现场审核时间
7月24日至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现场审核。
入学报名时,如出现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等特殊情况,我校会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需要实地调查的由学校安排实地调查确认。
八、公布录取结果
7月26日,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发布录取结果。家长登录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查询录取结果、打印录取通知、入学须知。
九、事项说明
1、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影响学生上学,责任由家长自负,与学校无关。
2、本方案自2023年7月21日起执行。招生咨询电话:
18265286916、1526629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