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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滕州市北辛街道北坛小学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2023-07-22 12:40:08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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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北辛街道北坛小学.jpg

  按照《滕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北辛学区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我校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与招生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完善招生政策,积极实施网上招生,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公正,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实行适龄儿童“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招生政策

  (一)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招生划片范围(施教区范围)
滕州市北辛街道北坛小学塔寺路以西、善国路以东、小清河以北、育才路以南的北辛街道辖区内的生源。

  2023年计划招生200人。

  (二)严格控制入学年龄。

  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出生日期截至2017年8月31日,此出生日期之后的学籍管理平台自动筛查,无法建立学籍)。严禁招收学龄前儿童入学,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入学,严禁招收既无户口又不够入学年龄的儿童,禁止在校在籍生重复报名。

  (三)严格审验房产。

  房产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独有住宅性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能提供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上房手续、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票据)。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工业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未办理上房手续的房产项目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城区房产拆迁,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可在原片区申请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四)严格审验家庭户籍。

  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一起实际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办理入学。新迁入户口截止网上报名时间结束之前有效。

  (五)严格审验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等入学类别的条件及证明。

  凡在流入地滕州市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符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规定的外来务工或经商子女,提供合法有效居住证、经商及务工材料及户口簿申请入学。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严格按照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

  (六)坚决落实依法招生。

  在划定的服务区域内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杜绝“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不得以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招收的新生按性别随机编班、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以组织文化课考试的方式分班,严禁按学生成绩分班,严禁设立“特色班、重点班、实验班”。新生一年级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入学2周内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招生工作于7月21日-26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7月21日至23日。

  7月23日24:00网上报名平台关闭、网上报名截止。符合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或者电脑、手机浏览器访问“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

  报名后学校组织初审,网上审核通过的学生,不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二)现场审核:7月24日-25日。

  如出现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等特殊情况,由学校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需要实地调查的由学校安排实地调查确认。

  (三)录取公布:7月26日。

  1.通过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监护人可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查询到录取结果,并在平台领取电子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入学。

  2.通过现场报名初验、复验审核通过的学生,学校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入学。

  四、资格审核

  学校严格执行房产、户籍等划片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加强入学证明材料的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2023年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与相关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凡跨范围跨区域进行网上填报的、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学生在该拟申请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涉及违规违法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网上报名或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城区公办学校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根据各自实际,在网上提交以下相关信息或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有户籍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无户籍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

  3.城区房产拆迁,拆迁后确未购房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拆迁安置协议。

  4.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须符合枣政办发〔2018〕20号等文件规定,“非滕州市户籍,在我市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

  外来务工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

  (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

  (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外来经商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

  (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

  (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5.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到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审核确认后将材料提供给市教体局。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五、入学报到

  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于2023年8月31日上午8: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到学校看榜、入班报到。

  六、温馨提示

  1.因网络条件有限或手机设备问题或操作困难的,可以寻求亲友邻居帮助,也可拨打学校报名咨询电话,或到学校由招生工作组成员协助报名。

  2.请家长以上级文件和学校通知为准,切勿轻信招生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5617332       5503651

  13963215618   1876925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