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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滕州市北辛街道北关小学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2023-07-22 12:38:26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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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北辛街道北关小学.jpg

  按照《滕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特制订北辛街道北关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学校名称招生划片范围(施教区范围)
滕州市北辛街道北关小学善国路以西、新兴路以东、杏坛路以北、小清河以南区域。

  二、招生年龄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办法一:使用“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报名

  (一)报名时间:7月21日—7月23日

  (二)信息填报。在平台开放的有效时间内,符合我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登录“爱山东”APP或者电脑、手机浏览器访问“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具体操作详见《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家长端使用指南》具体报名步骤请扫二维码查看)。

  报名学校选:滕州市北辛街道北关小学。报名登记的内容应真实、准确、规范、完整。通过大数据可以链接出户籍、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相关数据的,进行选择填报;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的,需手动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

  7月23日24:00时,“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小学网上报名平台关闭,网上报名截止。

  (三)审核反馈

  7月22日起,平台自动将填报的内容(户籍、房产等)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学校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进行初审,市教体局进行复核,对有问题的将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复核。

  家长需及时关注报名平台的审核情况,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并根据提示完成后续报名工作。

  (四)现场审核(7月24日—7月25日)

  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再到现场审核。

  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的等特殊情况,需根据平台提示或学校电话通知要求由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需要实地调查的由学校安排实地调查确认。

  办法二:使用“滕州市北辛街道北关小学招生信息登记备用系统”报名

  无法使用《办法一》网上报名的,才可以使用《办法二》,禁止一个学生两种方法重复报名。

  (一)报名时间:7月22日6:00—7月24日18:00

  (二)信息填报。因“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络不畅、户籍、房产等原因无法利用枣庄平台网上报名的,请登录北关小学【2023年一年级网上报名备用入口】http://bgxx.tzjtzy.cn/。根据系统提示:进入滕州市北辛街道北关小学2023年招生信息登记备用系统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三)报名信息登记表打印:

  7月23日8:00—7月25日12:00,登录北辛街道北关小学2023年招生信息登记系统,查询并打印前一天18:00前完成上报的《北辛街道北关小学2023年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四)现场审核

  1.由学生家长持打印的《北辛街道北关小学2023年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携带有效居住证明、户口簿、父母双方(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接种证四项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信息登记表上“指定的时间”到北辛街道北关小学院内“指定报名窗口”进行现场审核。

  2.经现场审核初验,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的,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家长签订报名承诺书,承诺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因家长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影响学生上学,责任由家长自负,与学校无关。经初验,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收取材料,不予报名。

  (五)学校复验材料

  学校组织招生工作小组和公安机关、房产等部门的专业人员,依据招生条件,对家长上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验审核、逐一落实。对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的,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不予录取;入户实地核查发现提供的信息虚假的,不予录取并依法追究责任。

  办法三:现场报名及审核

  使用《办法一》在网上报名通过审核的,不需要再到现场报名审核。

  (一)审核时间(7月24日—7月25日)

  (二)需要到现场报名、审核的范围:

  1.使用《办法一》报名,无法通过审核被驳回的。根据平台提示或学校电话通知要求,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

  2.使用《办法二》报名,根据《信息登记表》上指定的时间及报名窗口,需携带户籍及房产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

  3.家长因条件限制确实无法利用枣庄招生报名平台和学校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的,需要携带户籍及房产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审核。

  (三)现场审核分组及时间安排如下:

  24日9:00-11:30东谷家苑、新兴南区续建(东区)

  左岸尚景

  24日14:30-17:30教育局宿舍、一中宿舍、电厂宿舍、制镜厂宿舍、面粉厂宿舍、杏坛西区

  25日8:30-11:30杏坛东区、人民医院宿舍、微湖监狱宿舍、爱家豪庭

  25日14:30-17:30漏报、迟报等其他情况

  (四)现场报名要求:

  ①根据学校现场报名时间及区域安排,由一名法定监护人(无需带学生)携带入学证明材料(有效房产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接种证及水电煤票据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核报名。需要实地调查的由学校安排实地调查确认。

  ②报名流程:在学校传达室领取报名序号卡(根据卡片时间提示入校)——填写《学生信息表》、家长承诺书——到指定窗口报名。

  ③所有报名人员一律将车辆有序停放学校大门外(建议绿色出行)。

  (五)现场审验需准备相关材料:

  ①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一起实际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办理入学。新迁入户口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有效。

  ②有效房产: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在建或规划待建的住宅项目,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票据和物业管理费发票。

  ③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房产所有人身份证。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接种证等材料尽可能提供。

  ④提供复印件:有效房产(合同票据、拆迁协议等)、户口、身份证、结婚证、接种证、出生证。有效户口簿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1张A4纸上。

  凡不符合招生区域进行网上填报的、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学生在该拟申请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录取结果公布

  审核过程全部结束后,7月26日学校发布录取结果。

  五、入学报到

  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家长自行打印入学须知,于2023年8月31日上午8: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到滕州市北辛街道北关小学看榜、入班报到。

  六、事项说明

  (一)户籍及房产规定

  户籍规定: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地址入学;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一起长期实际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办理入学。

  房产规定:房产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独有住宅性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能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上房手续、能证明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的燃气、水电票据)。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工业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未办理上房手续的房产项目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城区房产拆迁,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可在原片区申请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二)网上审核信息及现场需提供的材料说明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

  2.招生范围内拆迁,拆迁后确未购房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由拆迁办颁发的拆迁房屋回迁安置补偿协议及拆迁补偿的相关证明材料(暖气开口费、燃气安装费、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等)。

  3.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符合枣政办发【2018】20号文件规定。

  外来务工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外来经商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满6个月以上);(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4.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市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到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审核确认后,将材料提供给市教体局。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其他情况说明如下:

  1.城区内合法住宅没有办理房产证的,除提供原始房款交款手续、户口本外,还要提供6个月以上的水、电、燃气缴费发票等。本条情况,最终以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为准。

  2.购房合同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抵押手续、购房发票和上房手续(物业两金缴费单、6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缴费票据)。只有购房合同、购房交款票据,无法提供上房手续的不予认可。

  3.新购回迁房、团购房的,私人之间交易,房屋未过户,须提供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房屋上房手续(物业两金缴费单、装修保障金、暖气开口票据、6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缴费票据)。本条情况,最终以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为准。

  4.属于市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需租赁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与市政府住房办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金交款票据或发票、6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缴费票据。

  配合有效居住证明需审验的户籍证明:

  1.提供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学生的户口,学生与户主的关系必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旁系亲属(如:伯父、叔父、伯母、婶母、姑、舅、姨等)一律不符合要求。

  七、温馨提示

  请家长以上级文件和学校通知为准,切勿轻信招生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招生咨询电话:5502835 5502801

  咨询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