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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康三中城西校区招生简章(附招生日程安排)

2023-05-30 23:22:44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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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班级招收学生人数
永康三中城西校区12个600人

  

  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1)城区A类、C类、D类生

  (2)户籍在原花川片、李店片的学生

  学校严格按A1→A2→B→C1→C2→D1→D2的顺序分批分类录取。

  学校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积极推行“长幼随学”政策,按照同类靠前的原则优先解决有兄(姐)在本校就读的二孩、三孩入读。

  A类招生对象

  (一)A类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起始年级新生,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区施教区域的施教对象(除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具体条件如下:

  2023年4月30日(含)前取得城区23个居委会户籍、原花川片、李店片起始年级新生。该类对象按户籍实际情况,分为A1类、A2类:

  A1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至少一方)户籍、父母房产三者一致,均在本校施教区域内。户籍登记住房以父母(至少一方)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A2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该校施教区域内有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且入学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方的户籍一致。户籍登记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B类招生对象

  (二)B类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给予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功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居住并工作的港、澳、台籍人士子女、外国籍人士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指《永康市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绿卡”制度暂行办法》中明确的适用对象)的子女;其他市委、市政府政策性安排对象的子女。其中定向支持总部中心、三产服务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入学学额指标中,非本市户籍生源比例原则上各不低于30%,且须按照《永康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参照“积分入学”的相关规定负责审核。

  B类对象请在6月5日前由相关部门或个人向市教育局教育科报名、登记,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我校入学。

  C类招生对象

  (三)C类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C1类:父(母)在2023年5月31日前持有城区(城区指23个居委会辖区范围)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持有人拥有的共有产权达到50%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当可录取人数少于C1类报名人数时,按房产证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C2类:父(母)在2023年5月31日前持有城区(城区指23个居委会辖区范围)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住房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

  当可录取人数少于C2类报名人数时,按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截止2023年5月31日)。

  D类招生对象

  (四)D类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D1类: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集体户,或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

  当可录取人数少于D1类报名人数时,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D2类:施教区域外户籍,父(母)在城区、本施教区域内有稳定工作或稳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真实的劳动合同或租房合同等资料),其中随迁子女父(母)或本人需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且积分符合入学条件。

  当可录取人数少于D2类报名人数时,实行分类录取,随迁子女录取比例不低于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其中永康市户籍:依次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年限”先后录取。非永康市户籍:依次按积分从高到低先后录取。

  招生日程安排

(一)6月1日-6月3日每天9:00-16:00初中新生网上报名登记;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网上登记的,可于6月3日(9:00-16:00)到学校进行现场咨询登记。
(二)6月11日A类初核不通过对象、C类、D类对象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
(三)6月16日A、B、C类录取结果公示,招生余额公示。
(四)6月下旬完成第一轮招生。
(五)7月若学校学生未招满,将开展第二轮招生。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

  6月1日—6月3日9:00-16:00

  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登记的方法有以下三种:

  (一)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左下角进入【城市】栏目,左上角切换定位永康市,点击上方“入学报名”,进行网上登记。

  (二)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搜索栏,选择永康市,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永康市”,进行网上登记。

  (三)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使用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金华市/永康市,点击“确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登记。

  现场核验时间及地点

  6月11日9:00—16:00

  永康三中城西校区

  永康市城西中学(浙江省永康市西城街道花川村花都路209号)

  其他事项

  (一)6月11日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携带资料

  1.初核不通过的A类新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2.C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户口本;

  (2)C1类: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浙里办App”里下载打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C2类:有效购房合同。

  (3)若户口本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还需携带能表明亲子关系的证件,如儿童医学出生证。

  3.D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户口本;

  (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证明或积分证明。

  招生过程中,若教育部门另有相关规定的,将按新的规定执行。本公告解释权属永康市城西中学。

  招生咨询电话

  单老师0579-89205983

  家长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午8:00点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拨打学校咨询电话。(因每天咨询量极大,如未能及时接听还望家长谅解。)学校监督电话:0579-892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