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1 |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2 | 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的原则。 |
3 | 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 |
4 | 坚持户籍与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 |
5 | 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 |
二、招生地段
县街社区、较场坝社区、府街社区、桂花楼社区、新村街社区、水井冲社区、圣水街社区、大田社区、大佛坝村、张徐坝村、罗李坝村、滟澜洲社区、肖坝社区7至12组(含原属肖坝社区5组的北欧印象住宅小区,含原属肖坝社区6组的海泊蓝庭、海泊蓝湾、M公馆、御墅住宅小区)
三、招生对象及户籍要求
1、具有乐山市县街小学招生地段户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2、新生入学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簿,其中还需视户主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情况分类分批录取。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但户籍不随父母而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就读。
3、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含3月31日)。2023年4月1日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四、信息采集
1、新生入学,需要在“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s://jyj.63ym.cn/happly/)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10日上午9点至5月16日下午6点。未按时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3、出生日期在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所有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
4、年满8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5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1日至5月12日工作时间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信息采集。
5、户籍在乐山市县街小学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时,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学校、斑竹湾实验学校、肖坝实验学校其中之一,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网上信息采集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就读。
6、完成信息采集后,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手续,都必须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
7、港澳台同胞、华侨、进藏干部职工、烈士、公安英模、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乐山市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我市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其子女在市中区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五、招生办法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适龄儿童居住地一致“两个一致”的原则,先安排与父母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二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三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不一致,或父母在市中区城区没有房产。
第四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
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相对就近、多校划片”的原则,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录取,对未被该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邻近的学校就读。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四类适龄儿童的录取。
几类特殊房产的类别界定如下:
(1)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房产产权证明使用土地划拨单、社区和街道出具的证明等代替,视为第一类。
(2)共有房产: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无房(需提供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则视为第一类;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有房,则视为第二类。
(3)房产产权是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拥有100%全产权,视为第一类;适龄儿童只拥有部分产权,按共有房产进行界定。
六、招生日程安排
1、3月16日学校发布新生招生公告。
2、5月10日上午9点至5月16日下午6点符合乐山市县街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网上进行信息采集。
3、5月20日至5月21日符合乐山市县街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信息采集材料,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县街校区查验户籍和房产证,户口查验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宜届时将通过县小微信公众号提前发布,敬请留意。
4、5月24日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5、6月27日学校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
6、6月30日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请被乐山市县街小学录取学生的家长务必按时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过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温馨提示
①户籍查验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请家长不要过早到校,以免造成校门口拥堵。所有车辆一律不进入校内,任何人员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随意丢弃瓜果纸屑等。
②房产证使用A4纸复印,内容为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房屋坐落信息。户口簿使用A4纸复印,上半部份为户口簿首页户主内容,下半部份为学生户籍内容。户主不是父母的,还需复印父母户籍所在页,同时提供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独子证”等。
③为了保证户口查验登记时有序,学校安排了3个小组,请每位学生只来一位监护人,家长按社区分组自觉排队登记,遵守秩序,并保持安全距离。
一组:县街社区、较场坝社区、府街社区、桂花楼社区、罗李坝村
二组:新村街社区、水井冲社区、圣水街社区、张徐坝村、滟澜洲社区
三组:大田社区、大佛坝村、肖坝社区7至12组(含原属肖坝社区5组的北欧印象住宅小区,含原属肖坝社区6组的海泊蓝庭、海泊蓝湾、M公馆、御墅住宅小区)
举报电话:
0833—243031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科)、0833—2138053(市中区教育局内部审计股);0833-2130570(学校党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