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原则
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②坚持免试、就近的原则。
③坚持户籍与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
招生范围
斑竹湾社区、白塔街社区、肖坝社区1至6组(含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3公司、满庭芳、理工花园、锦邻、嘉州水岸、佛伦堡、学府花园、乐山市外国语小学、乐山外国语学校)、共和社区2、4至9组。
招生对象及户籍要求
01、具有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生范围户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02、新生入学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簿,并且视户主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情况分类分批录取。适龄儿童户籍迁入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生范围,但户籍不随父母而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就读。
03、适龄儿童户籍迁入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生范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含3月31日)。2023年4月1日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户籍迁入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信息采集
01、需要就读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的适龄儿童,都必须在“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
网址:https://jyj.63ym.cn/happly/
02、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10日上午9点至5月16日下午6点。未按时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03、出生日期在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需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
04、年满8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5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须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1日至5月12日工作时间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信息采集。
05户籍在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时,可选择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斑竹湾实验学校、肖坝实验学校其中之一,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网上信息采集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就读。
招生计划
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信息采集情况、学校办学规模等情况研究决定后另文下发。
招生日程
01、3月16日
学校发布新生招生公告。
02、5月10日上午9点至
5月16日下午6点
符合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03、5月20日至21日
符合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信息采集申请号、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小孩,到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学楼一楼查验户籍和房产证信息。时间为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4点(带上小孩)。复印件统一用A4纸。户口簿在复印时,请依照户主页、孩子页、父母页的顺序,共同复印在一张A4纸的正面和背面上。正住户口中如果户主不是孩子父亲或母亲的,请带上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独生子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04、5月24日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05、5月25日
上交了户口簿等资料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有效证件到学校一楼领取户口簿等相关资料。
06、6月27日
学校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
07、6月30日
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请已被录取学生的家长务必按时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过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录取办法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适龄儿童居住地一致“两个一致”的原则,首先安排与父母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二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三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不一致,或父母在市中区城区没有房产。
第四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
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相对就近、多校划片”的原则,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录取,对未被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邻近的学校就读。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四类适龄儿童的录取。
几类特殊房产的类别界定如下:
① | 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房产产权证明使用土地划拨单、社区和街道出具的证明等代替,视为第一类。 |
② | 共有房产: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无房(需提供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则视为第一类;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有房,则视为第二类。 |
③ | 房产产权是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拥有100%全产权,视为第一类;适龄儿童只拥有部分产权,按共有房产进行界定。 |
温馨提示
①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新生按照户籍情况进行分类录取,与网上信息采集的先后顺序无关,建议家长尽量在规定时间错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②适龄儿童是集体户口,其父母是集体户所在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的,到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查验户口时需提供父母所在单位开据的证明。
③学校相关招生信息通过乐师附小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公告,欢迎关注,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④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无任何招收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和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推荐儿童入学的行为,请家长务必高度警惕,以免受骗上当。
⑤请仔细阅读招生工作的各个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相应工作,以免给孩子入学带来困扰甚至严重后果。
⑥港澳台同胞、华侨、进藏干部职工、烈士、公安英模、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乐山市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我市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其子女在市中区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⑦如需咨询,请致电
(0833)2260326
(0833)226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