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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雁塔区区统筹公办学位类别顺序

2024-06-26 09:40:50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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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级统筹公办学位将根据雁塔区各校学位空余情况、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其单位或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进行资审。

  第二类:雁塔辖区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城市拆迁户已安置的雁塔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学校信息审核点资审;未安置的雁塔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入学申请、拆迁办证明、暂住地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主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土地证明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三类: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籍随父母在雁塔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雁塔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已购房的家长持房产证明,未购房的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租住地社区居住证明,初中入学同时要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见附件3)。

  第四类: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其单位或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五类:廉租房(合同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廉租房协议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六类:非中国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由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七类:随迁子女入学。随迁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需在雁塔区小学入学的随迁子女,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三证”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在雁塔区就读的小学毕业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按照居住地统筹到对应公办初中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接到小学通知后的家长,持“三证”到统筹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未在雁塔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需在雁塔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三证”到居住证地址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八类: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

  符合随迁子女及政策准入类政策的,持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进行资审;不符合入学政策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西安市雁塔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雁塔户籍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办法

  西安市雁塔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西安市雁塔区统筹公办学位类别顺序

  西安市雁塔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日程

  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负面清单

  西安市雁塔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

  2024年西安市雁塔区小升初招生学区划片范围

  2024年西安市雁塔区小学招生学区划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