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规范招生秩序,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地做好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萧山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对萧山区2024年城区初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明确如下意见:
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本方案中所指的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区、钱塘区、滨江区、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城区专指萧山区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
第一类
萧山城区有户籍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及居住情况,分为四批:
A批:本人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房且房户一致的。
B批:户籍与(外)祖父母一致,(外)祖父母在户籍地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
C批: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实际居住但房户不一致的。
D批:本人和父母城区无独立产权房。
其中,户籍迁入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产权房要求:(1)《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前;(2)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以下同)
第二类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城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分为两批:
A批:萧山户籍。
B批:杭州其余九城区户籍。
第三类
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城区范围内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本人)拥有城区范围内的独立产权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根据随迁子女居住类型,分为三批:
A批:实际在城区居住,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城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且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
B批:实际在城区居住,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但父(母)尚未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
C批:实际在城区居住,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城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招生录取办法
01、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新生。
02、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新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类
按照A、B、C、D批依次招收,其中A批、B批、D批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划入学区学校;C批按《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依次划入产权房学区学校。各批次如超过招收计划时,余下部分划入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第二类
在第一类招生计划数有余时,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按照A、B批依次招收。当本学区学额无法容纳时,统筹安排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第三类
第一、第二类招生后还有余额时,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A、B、C批依次招收第三类新生,统筹安排到公办或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其中A批根据实际居住地对应学区,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B批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录取;C批根据居住证取得时间先后录取。未被录取的新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03、同一房产三年内只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学。(如2024学年入学,将查验其作为学区房在2024、2023及2022学年其他家庭子女就读义务段学校的情况)。
04、居住证对应的房产(含租房),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三年内最多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在对应学区入学。
报名程序与要求
城区初中小学(含民办)新生入学,均采用网上报名(含已申请积分入学新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
初中:
1.信息确认
2024年5月28日~30日每日9:00~21:00期间,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https://czbm.hzedu.gov.cn),小学应届毕业生进行信息确认。其中,不在萧山区内就读小学,打算返回城区就读初中的萧山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也须在上述时段登录以上网址,进行“个别生”报名及信息确认。
2.网上报名
2024年6月14日~15日每日9:00~21:00期间,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https://czbm.hzedu.gov.cn),按要求进行第一、二、三类新生网上报名。
小学:
2024年6月11日~13日每日9:00~21:00期间,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https://xxbm.hzedu.gov.cn),按要求进行第一、二、三类新生网上报名。
2024年杭州市继续实施义务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需要申请就读萧山区范围内各民办初中、民办小学的家长,须在上述时段登录相应学段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初中、小学网上报名,除上述方式外,还可通过登录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入学早知道”,进行“在线办理”(位置:选择杭州市-萧山区)。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生办将根据家长报名信息,进行大数据核对,对有必要现场核验的网报信息,指派到相应地点(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核验时,家长随带相关资料:(1)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相关房产证原件、复印件;(3)随迁子女还需带新生本人居住证纸质证明。
其他事项
01、各学校接到通知后,应迅速通过各种方式,告知招生报名相关信息。
02、各学校通过在校门口张贴等方式公示新生录取名单。6月28日,各初中公示第一批(户籍生)新生录取名单;7月12日,各小学公示第一批(户籍生)新生录取名单;7月5日,各初中公示第二批新生录取名单;7月18日,各小学公示第二批新生录取名单。7月7日,各初中安排各类新生报到;7月20日上午,各小学安排各类新生报到。
03、保障各类人才子女入学。父母一方为经人才部门审核的引进人才,凭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证书,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杭委人办〔2015〕2号),申报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房产地(无房产按人才服务地)参照户籍生招收并统筹安排;F类人才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父母房产地参照房产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如无房产的由人才服务地在房产生招完后招收并统筹安排。其中,人才服务地非城区的,由实际租住地参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招收。
04、在萧工作的华侨归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台籍人员的随带子女,按照萧山籍学生对待。若父母一方在城区无独立产权房的,由父母一方实际服务地参照第二类A批新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外国籍学生入学后,按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05、保障军人子女等入学。驻萧部队现役军人的随军子女入学,根据相关规定执行。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入学优待对象,如果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城区,可申请在城区入学,参照户籍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优待对象,按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政策,落实教育优待。
06、认真实施《萧山区第三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
07、不符合城区一二类招生条件的萧山户籍儿童少年,若回原籍就读确实困难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根据城区学额剩余情况,在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酌情按三类生统筹解决入学问题:(1)在城区连续居住满三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下同);(2)在城区连续就读满三年;(3)父母双方在城区连续工作满三年。
08、优化“长幼随学”服务。在符合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不断优化“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
09、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入学。
未尽事宜由萧山区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82736671、83580565、82890606
初中:83580566、82710978、82710308
招生投诉电话:82371835、8296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