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初级中学
1.本县户籍:菜园镇(其中基湖、高场湾的学生可以选择到临近的海星中学就读)、嵊山镇。
2.非本县户籍:居住地为菜园镇主城区及嵊山镇的随迁子女。居住地为菜园镇主城区的,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现在本县主城区居住并已满一年及以上证明。
(二)海星中学
1.本县户籍:洋山镇、五龙乡、黄龙乡、枸杞乡、花鸟乡。
2.非本县户籍:居住地为非菜园镇主城区与除嵊山镇外其它乡镇的随迁子女。
(三)菜园一小
本县户籍:东海社区全部,沙河社区所属的横山园、南馨山庄、海韵公寓、沁雅园、盐务弄、金碧弄、邮盘弄、爱洁弄、高阜弄、声波弄、茭白坑弄、乔迁弄、丰渔弄、文舞弄单号、海滨路单号。
(四)菜园三小
本县户籍:海滨社区全部(翡翠苑、兴海园和海滨小区的学生可以选择一小或三小),菜圃社区全部,沙河社区部分(除一小招生区域以外),青沙,基湖,高场湾,绿华,金平,五龙籍,花鸟籍,黄龙籍学生。
(五)菜园一小、菜园三小量化积分入学
1.本县非城区户籍:本县非城区户籍的入学对象申请就读一小、三小,于5月16日—5月30日在网上登记报名,县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嵊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嵊泗县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嵊教〔2022〕112号)进行审核赋分。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由县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对就近原则,按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到尚有空余学额(不超过标准学额,以下视同)的学校就读。
2.非本县户籍:在本县范围内居住,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并纳入嵊泗县居住证量化管理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一小、三小,于4月15日-4月30日向政法委(办证中心窗口)提出申请积分,取得积分后于5月16日-5月30日在网上登记报名,由教育局根据积分高低审核确定入学资格,核对网上报名名单,依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尚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六)菜园二小
本县户籍:居住地为菜园镇的随迁子女。
(七)外围小学
本县户籍 | 非本县户籍 |
以乡镇为单位由学校负责报名。 | 居住地为非菜园镇的随迁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