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廉江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公平、公正、公开招生,现将2024年秋季廉江市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报名条件公布如下。
一、年满6周岁(计算至招生当年8月31日止)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符合如下报读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城区小学一年级或城区初中一年级:
(一)具有廉江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二)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廉江市城区居住并享受相关优抚、优待政策的对象,参照《关于统筹做好廉江市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湛教〔2019〕10号)、《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修订)》(湛教〔2021〕3号)、《廉江市重点企业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廉教〔2023〕19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党政机关(含政府雇员)或事业单位工作(在编在职)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四)法定监护人是廉江市城区户籍,且在城区有合法房产,其子女为非廉江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五)法定监护人持有廉江市城区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发证机关开具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非廉江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六)法定监护人的房屋在城区,有不动产权证(土地类)、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型私建工程竣工表等证件而没有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证,或有公寓房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有效期内公租房租赁合同,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而没有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证的非廉江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须提供居住近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
(七)廉江市城区的社区、村(居)委会在职干部子女。
(八)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报读城区小学、初中须满足以下条件。
序号 | 分类 | 详细说明 |
1 |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①入学报名前法定监护人在廉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满1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缴费凭证); |
②在城区工作满1年(提供劳动合同、连续满1年的工资表及所在单位工商执照); | ||
③在城区居住(提供派出所或居委、村委的租住或居住证明)。 | ||
2 | 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 ①入学报名前法定监护人在廉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满1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缴费凭证); |
②在廉江市城区经商并完税(提供满1年的营业执照、完税凭证或税务局开具的税费申报记录); | ||
③在城区居住(提供派出所或居委、村委的租住或居住证明)。 |
(九)征地户子女报读城区小学、初中,以当时相关村庄与政府或教育部门签订的征地协议为准。
二、转学到城区小学、初中就读的,参照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报名条件执行。
三、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请各位家长认真对照报读条件,并准备好相关手续,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四、本公告由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注:上述中的“满1年”,是指2024年6月30日止倒推连续计算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