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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廉江市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6-26 07:57:52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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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经廉江市政府批准,2023年秋季廉江市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620人,其中:对口直升、教育优待、统筹安排467人,廉江市本区电脑摇号招生100人,跨区招生53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720人,其中对口直升、教育优待、统筹安排919人,廉江市本区电脑摇号招生401人,跨区招生400人。

  廉江市廉江培杰学校、廉江市青平镇坡禾地小学、廉江市长山镇众益小学等3所学校按学校所在镇的招生办法招生,不需要网上报名和摇号。

  收费标准:以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小学适龄儿童,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本区招生对象:廉江本市常住的、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未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指报读廉江市实验学校)。

  跨区招生对象:在湛江市但非廉江本市常住的、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未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指报读廉江市实验学校)。

  廉江本市常住的、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未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报读湛江市其它县(市、区)民办学校则为跨区招生对象。

  (二)初中招生对象

  本区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①廉江本市小学毕业;②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具有廉江市户籍的在湛江市外学校就读的返湛生;③在廉江本市常住的在湛江市外学校就读的非湛江市户籍的随迁子女(指报读廉江市实验学校)。

  跨区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①非廉江本市小学毕业;②法定监护人或本人不具有廉江市户籍的在湛江市外学校就读的返湛生;③不在廉江本市常住的在湛江市外学校就读的非湛江市户籍的随迁子女(指报读廉江市实验学校)。

  为小学应届毕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①廉江本市小学毕业;②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具有廉江市户籍的在湛江市外学校就读的返湛生;③在廉江本市常住的在湛江市外学校就读的非湛江市户籍的随迁子女,报读湛江市其它县(市、区)民办学校则为跨区招生对象。

  三、招生办法

  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分两个批次进行,廉江市实验学校第一批招生对象为对口直升、教育优待、统筹安排的学生或适龄儿童,第二批招生对象为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或适龄儿童。

  (一)第一批招生

  电脑摇号之前,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确定教育优待和统筹安排的录取名单,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名单。对口直升录取名单经市教育局教育股审批后由廉江市实验学校公布。第一批已录取的学生或适龄儿童不再参加电脑摇号。

  第二批招生

  第一批录取后,本区和跨区电脑摇号的招生计划采用网上报名电脑摇号录取。招生报名平台由湛江市教育局统一建设,招生的程序为网上报名、材料审核、电脑摇号和补录。民办学校原则上使用湛江市教育局建设的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

  第二批招生报名时间由湛江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至7月3日。符合第二批招生条件报读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少年儿童,可登录湛江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湛江市招生平台”,网址:http://zjjz.91rxbm.cn/)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志愿分先后顺序。

  在网上报名时,家长须按招生平台的指引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扫描或拍摄上传相关材料。所有的报名材料无须提交纸质,只须通过扫描或手机拍摄上传(注:需扫描或拍摄相关证件的原件,用原图传送的方式上传,必须确保清楚完整,否则,当无上传相关处理)。

  2.上传材料

  (1)小学:适龄儿童需拍照上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医学出生证明和法定监护人在湛江市内【含各县(市、区)】居住的佐证材料,其中在湛江市内【含各县(市、区)】居住佐证材料为居住证、房产证、网签购房合同(含全额购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居住地社区或村委出具的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在居住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等其中之一材料。

  (2)初中:具有湛江市户籍的返湛生,需拍照上传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非湛江市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除拍照上传上述材料外,还需拍照上传本人的医学出生证明和法定监护人在湛江市内【含各县(市、区)】居住的佐证材料,其中在湛江市内【含各县(市、区)】居住佐证材料为居住证、房产证、网签购房合同(含全额购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居住地社区或村委出具的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在居住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等其中之一材料;湛江市内【含各县(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不需拍照上传材料,但需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小学毕业学校全称、学籍号等相关信息,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造成审核不通过、不能正常录取等后果由家长负责。

  3.材料审核

  小学一年级通过常住地、初中一年级通过学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进行判断所属县(市、区),市教育局负责对湛江市招生报名平台推送的小学一年级常住地为廉江市、初中一年级学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为廉江市的学生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4.电脑摇号

  公布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名单时间由湛江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下午;电脑摇号地点设在:市教育局1号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市教育局负责对经审核判断为小学一年级常住地为廉江市、初中一年级学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为廉江市的符合民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的志愿进行电脑随机摇号,电脑摇号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第二批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第二批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摇号由市教育局自行组织,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摇号,直至摇中或全部志愿摇完为止。民办学校的跨区招生计划,将采用按比例分配的方式给各县(市、区)分配跨区招生名额,即根据各县(市、区)所属学生报名每所跨区招生学校的跨区人数占报名跨区总人数的比例来分配该所学校在各县(市、区)的跨区招生计划【即:某县(市、区)学生报名某校的跨区人数有x人,全市报名该校的跨区人数有y人,而该校跨区招生计划为z个,那么分配给该县(市、区)的该校跨区招生计划为x÷y×z】,并由湛江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5.补录

  电脑摇号结束后,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廉江市实验学校可按要求征得市教育局同意后进行补录,补录办法由市教育局制定并统一实施。

  6.学位确认

  电脑摇号及补录结束后,廉江市实验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电话等渠道向第二批拟录取的学生或适龄儿童发出录取通知。学生家长收到录取通知后按学校要求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学位。

  7.办理入学

  学生或适龄儿童的家长按录取学校指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注册入学手续,没有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学位。

  因家长未确认或没有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空出的学位,由市教育局和廉江市实验学校统筹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招生派位工作若报名人数超过电脑摇号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电脑派位全程录像,邀请公证人员、新闻媒体和各方代表全程监督,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完善电脑随机摇号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确保电脑摇号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强化招生纪律,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严守招生纪律,严禁提前招生、“掐尖”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提前收取学费或预收学位费。对民办学校未经批准自主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招收学生的学校要负责清退,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学生承担。市教育局教育股要严格落实“人籍一致”学籍管理制度,及时审核更新学生信息,杜绝出现“空挂学籍”“重复学籍”和异常状态学籍。
(三)大力推进民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简章、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及时、准确做好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
(四)深化民办义务教育违规招生治理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主动公布咨询方式和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六项规定”等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对于在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单位、学校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约谈、问责、核减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如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招生工作投诉电话:廉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6620256,廉江市教育局教育股6683301,廉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6688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