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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艺术学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日程安排)

2023-01-30 22:09:18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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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面向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下简称“四区”)和高新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招收50人。其中美术绘画专业30人,音乐专业声乐表演方向8人、器乐表演方向12人,不单独编班。根据专业测试合格情况,可在美术绘画和音乐专业之间调剂招生计划。

  ❥器乐表演方向招收专业如下:

  西洋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大号、长号、圆号、小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双排键、萨克斯、西洋打击乐。

  民乐:二胡、古筝、扬琴、竹笛、阮、琵琶、民族打击乐。

  二、报名条件

  四区、高新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报名。

  注:盲、色盲、色弱的考生不符合美术绘画专业报名条件,盲、聋、哑考生不符合音乐专业报名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5月12日(星期五)至5月13日(星期六)每天8:00至22:00登录青岛教育政务网(网址:http://edu.qingdao.gov.cn),通过“招生考试”栏目中的“便民服务系统”进入“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完成自主招生报名。提交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青岛市2023年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二)材料提报

  1.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标志性成果奇点平台(以下简称“综评平台”)于3月23日(星期四)9:00至4月27日(星期四)20:00开放。四区、高新区初中学校学籍的考生,由初中学校组织,在平台开放时间内,填报综合评价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含考生参加自招需提报的材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须在两页分别加盖初中学校公章后拍照上传)。考生通过综评平台“遴选”功能对自己近三年获得的标志性成果的各个类别进行排序。4月27日(星期四)20:00,综评平台关闭上传功能。

  4月28日(星期五)20:00前,初中学校在综评平台完成审核确认。5月4日(星期四)至5月6日(星期六)17:00,初中学校在综评平台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考生及时联系初中学校予以核实更正。平台公示认定完成后,最终将通过公示认定的“德、智、体、美、劳”五个类别的前三项标志性成果和履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其他等材料一起形成完整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5月6日(星期六)20:00前,初中学校在综评平台完成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公示无误确认操作,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组建完成并锁定,作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档案。考生无需再准备纸质档案。

  2.四区、高新区以外初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排列整理,并根据排序准备一份材料目录,放在所有材料首页,装入档案袋中。于5月15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00将个人材料送至我校。

  (1)《青岛市2023年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放入档案袋,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封面;

  (2)《青岛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须加盖初中学校公章);

  (3)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及其他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和荣誉证书(初中学校审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退还考生,只提报复印件)。

  (三)自主招生测试通知单发放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名条件、考生提供的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名单。

  2.5月16日(星期二)10:00-20:00,考生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ysxx.qdedu.net/)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考生于5月18日(星期四)9:00至20:00在微信“青岛艺术学校云报考”小程序中“自主招生准考证打印”栏目打印测试通知单。

  四、自主招生测试

  自主招生测试为两个科目,主要对各考生进行专业基础性测试。科目一满分20分,科目二满分80分,总计100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线85分。

  考生持身份证、自主招生测试通知单,按照测试通知单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内容如下:

  1.美术绘画专业:科目一为速写(人物站姿或坐姿照片写生),时间30分钟;科目二为素描(静物照片写生),时间120分钟。

  2.音乐专业声乐表演方向:科目一为视唱练耳测试;科目二为专业技能测试,演唱自选声乐作品一首(5分钟以内),自备伴奏U盘,MP3格式。

  3.音乐专业器乐表演方向:科目一为视唱练耳测试;科目二为专业技能测试,演奏自选乐曲一首(7分钟以内)。

  五、资格确认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主招生测试成绩(自主招生测试成绩=科目一成绩+科目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学生。

  2.若自主招生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科目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若科目二成绩也相同,则综合素质评价高者获得自主招生资格。

  3.专业成绩设最低控制线,若达最低控制线人数低于招生计划人数,则自主招生资格名单为专业达线实际人数。

  4.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学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期结束,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

  六、录取程序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同时满足以下所列条件下予以录取。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低于200分;

  2.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等级。

  被我校自主招生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的录取。

  七、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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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评估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三)公示形式

  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学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

  (四)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0532-82717535 82756872

  2.信息发布、查询途径

  微信公众号:青岛艺术学校

  学校网站:http://www.ysxx.qdedu.net/

  3.监督电话:0532-82722797(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7:00)

  4.学校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176号

  本方案由青岛艺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