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
关于2023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说明
(一)23年使用租赁凭证申请学位的
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含)后,方可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二)23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的
(1)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
(2)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的家庭,非深户须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2年4月30日(含)之前,且须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1日(含)之后。
(3)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4)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
(三)关于锁定
如学位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对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学位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