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
关于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一)23年使用租赁凭证申请学位的
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至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同时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二)23年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
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租户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网上预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
注: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三)关于锁定
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对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小升初直升学校实行网上申请“云审核”
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试行自愿直升政策。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或对口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校的学位。
(1)2023年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须按照当年我区招生政策备齐报名资料进行网上申请,并将报名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审核合格后直升对应的初中学校。
(2)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