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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营市胜利花苑中学招生简章(附招生划片范围)

2022-07-23 10:10:39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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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关于印发东营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字〔2022〕47号)、《关于印发东营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东区教发〔202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服务区

  小学、初中:枣庄路以北、北一路以南、西四路以西、西六路以东。

  三、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7个班,共计招收315人。

  2.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3个班,共计招收150人。

  四、报名方式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平台通过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家长、学生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自动完成数据的校验、汇总、反馈等功能。学校为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开通线下报名渠道,做好报名入学多方保障。

  五、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模拟报名。8月5日—7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模拟报名。报名方式有三种,一是电脑端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60.214.234.177:9002/),进行模拟报名;二是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模拟报名;三是关注“东营区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模拟报名。模拟报名的数据系统不保留,8月7日24时数据自动清零……

  (二)网上正式报名。8月8日—10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与模拟报名一致。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请不要重复填报,系统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报名时只可选取一所学校。

  (三)网上审核反馈。8月11日—15日,报名平台会自动核对户籍、房产等信息,向所报名学校进行反馈。区教育局集中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联合交叉审核。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进度,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无需再到现场报名。未通过审核者,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花苑中学进行现场报名。

  (四)现场报名。8月16日-18日,学校组织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入学材料审核和信息登记。参与现场报名的家长,请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温后方可进入。

  1.现场报名时间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东营市胜利花苑中学西教学楼(笃学楼)一楼(菏泽路315号)

  3.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常住居民子女: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胜利油田职工需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住房情况证明信原件。

  非常住居民子女:①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初中新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五)审核复查。8月19日-20日,学校进一步核查报名入学信息的真实性。汇总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学校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登记入学学生名单。

  (六)名单公示。8月21日,学校予以公示区教育局反馈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

  (七)通知入学。8月22日8:00—18:00,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到校领取。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我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八)阳光分班。8月25日,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六、材料审核要求

  (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居住证明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西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监护人所提供的房产用途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原则上不作为入学依据。

  (二)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三)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七、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证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条件的义务教育。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大对家庭贫困儿童入学帮扶力度,确保每一名贫困儿童按时入学。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我区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市特殊教育学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智障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060814。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八、其他说明

  (一)招生有关信息请关注东营市胜利花苑中学微信公众号“花苑中学”。

  (二)招生咨询电话:8553279

  小学:史老师:16654101206

  中学:张老师:18606460928

  欢迎各位家长在8:00-18:00之间拨打以上电话咨询招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