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东营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字〔2022〕47号)、《关于印发〈东营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东区教发〔2022〕2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招生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托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坚决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按照教育局公布的招生服务区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通过网络媒体、校外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途径公布经区教育局审定的相关招生政策、程序、结果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招生范围
小学部:济宁路以北、黄河路以南、西一路以西、西二路以东;菏泽路以北、黄河路以南、西二路以西、燕山路以东及电厂家属区。
初中部:本校小学部招生范围及黄河路以北、北一路以南、太行山路以西、西二路以东;南二路以北、南一路以南、西一路以西、西二路以东;南一路以北、济宁路以南、西一路以西、燕山路以东及景屋村、龙居镇域。
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六年级计划招生10个班,每班50人,共计500人;非起始年级根据学位情况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模拟报名
8月5日—7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模拟报名。报名方式有三种,一是电脑端登录“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60.214.234.177:9002/),进行模拟报名;二是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模拟报名;三是关注“东营区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模拟报名。模拟报名的数据系统不保留,8月7日24时数据自动清零。
(二)网上正式报名
8月8日—10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与模拟报名一致。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请不要重复填报,系统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龙居镇中心学校五年级报名我校的毕业生无须进行网上报名,按现场报名要求在15日上午到黄河中学登记报名信息,并上交学籍表即可。
(三)网上审核反馈
8月11日—15日,报名平台会自动核对户籍、房产等信息,向所报名学校进行反馈。区教育局集中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联合交叉审核。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进度,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无需再到现场报名。未通过审核者,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区域内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六年级学生家长请于8月15日下午2:00将打印的信息登记表交至汇智楼一楼九年级1班教室。
(四)现场报名
1.具体安排
(1)东营区瀚文小学、东营区弘文小学、东营区龙居镇中心学校三所学校五年级毕业生家长需于8月15日上午将学籍表交至黄河中学汇智楼一楼,并填写报名信息,逾期未交学籍表、未登记的学生视为放弃在我校的入学资格。
(2)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统一于8月16日-18日进行入学材料审核和信息登记。
(3)非起始年级转学生家长请于8月16日携带证明材料,和孩子一起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2.相关要求
请大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扫描场所码,自觉佩戴好口罩,按照报名序号,进行有序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和入学材料审查表。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入学材料审查表注明的顺序装在崭新结实的牛皮纸档案袋中(档案袋自备),封面填上各项资料目录。
3.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4.报名地点:
小学部报名:黄河中学汇真楼北一楼
初中部报名:黄河中学汇智楼北一楼
5.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常住居民子女: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胜利油田职工需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住房情况证明信原件。
非常住居民子女:①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学位限制,自2023年起,非常住居民子女报名我校需要租住房屋一年以上,即2023年入学的孩子,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办理日期需要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
转学生、初中新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五)审核复查
8月19日-20日,汇总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我校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登记入学学生名单。
(六)名单公示
8月21日,区教育局向我校反馈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我校予以公示。
(七)通知入学
8月22日开始,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我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八)阳光分班
8月23日开始,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材料审核要求
(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居住证明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西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监护人所提供的房产用途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原则上不作为入学依据。
(二)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三)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8220085(小学部);8220012(初中部)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