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
全县各公办学校要依据西安市、蓝田县招生入学方案,结合实际,按照分类登记、统筹入学的方法,制定招生入学实施细则,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指导家长合理选择学校、有序登记。城区公办学校可探索积分制入学方式。
(一)县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县城区初中共3所:蓝田县初级中学、蓝田县滋水学校初中部、蓝田县初级中学文姬校区。
县城区小学共11所:其中直属学校4所(北关小学、北关小学分校、进校附小、滋水学校小学部);蓝关街办辖区学校3所(东街小学、大寨小学、新城小学);三里镇辖区学校4所(三里镇中心学校本部、工业园区小学、樊沟小学、马河小学)。
2022年县城区学校招生对象为“城区户籍”和“非城区户籍城区有住房”两类。其中,县城区户籍是指,县城3所初中和11所小学学区范围内的户籍。
1.城区户籍类
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等材料,到户籍对应学区学校登记入学。(县城区集体户籍原则上不作为入学条件,应在入学信息审核前将户籍和房产办理一致。)
2.非城区户籍城区有住房类
在县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房且具备入住条件,但户籍不在县城区的蓝田县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房产对应学区学校审核登记。同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及县不动产管理部门审核签章的《蓝田县城区住房信息审核表》;无房产证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及县房管部门审核签章的《蓝田县城区住房信息审核表》;自建房未确权的,以学校实地调查为准。
(2)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村组)的实际居住证明。
(3)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城区各公办学校要明确新生入学程序,先安排具有学区内户籍的新生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位供给等情况,安排其他类新生入学。当其他类新生登记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录满为止。未被登记学校录入的新生,由登记学校指导家长填写《蓝田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统筹派位意愿表》,直属学校、初中由县教科局统筹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蓝关街办、三里镇辖区学校由中心学校协同镇(街)统筹派位到辖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若不愿统筹派位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入学。
(二)非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在非城区公办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监护人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初一新生提供)等入学材料,按照“入学流程”要求,在户籍对应学区学校按时审核、登记。全县非城区学校均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具体办法由各镇(街)中心学校、初中制定。
(三)其他学校招生入学
2022年我县将白村初中(寄宿制)纳入城区学校统筹管理,凡符合条件且有入学意愿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可持相关材料到白村初中审核、登记,具体办法由该学校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