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
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
政策原文: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政策原文:闵行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入学工作办法就读。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第一类: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闵行区的,在安排“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人户分离第二类: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人户分离”第一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4、人户分离第三类,本市外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
5、非沪籍&港澳台外+居住证+积分达标的同住子女+居住证地址与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
6、非沪籍&港澳台外+居住证+房产(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7、其他情况人户分离/本市集体户籍闵行租住/非沪籍+居住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