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
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
政策原文: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本区登记入学,由招考中心安排就近入学。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非沪籍+居住证+积分+房产: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4、动迁户子女,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5、本区集体户口参照居住地登记就读
6、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承租人(买受人)须为儿童父母(提供相关证明)
7、动迁户子女,另行租赁房屋居住的
8、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
9、非沪籍其他情况
10、港澳台外籍
11、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