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
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
政策原文: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并拥有主要产权;
3、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4、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5、人户分离,居住地为租赁房,但在居住地学生本人和其直系亲属无自购房产;
6、人户分离,其他情况者。
7、随迁子女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
8、随迁子女,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