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
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
政策原文: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录取排序
本市户籍:
1、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
2、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3、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4、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5、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6、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7、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为租赁房,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满1年。
8、其他情况。
非本市户籍:
1、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明确其子女享受积分待遇;在辖区内自购产权房,产权人为申请人的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在辖区内自购产权房,产权人为申请人的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明确其子女享受积分待遇;在辖区内租赁房屋居住。
4、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在辖区内租赁房屋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