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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阳曲县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1-07-19 11:04:47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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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1〕4号)等法律政策精神和省、市部署要求,结合阳曲县实际,制定阳曲县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按照市教育局“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推进阳曲县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凡满6周岁适龄儿童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2.严禁任何部门、义务教育学校和机构通过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挑选生源,义务教育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3.县教育局、学校要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成立阳曲县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科。县直小学、各联校、民办小学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登记时间与方法

  1、登记时间

  2021年7月17日8:00--7月21日18:00。

  2、登记对象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需准备的证件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基本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预防接种证》。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持有的本市满一年的《居住证》(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1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

  (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四、登记方式

  2021年全市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登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

  (一)手机端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小学入学”,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小学入学”,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

  (二)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

  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小学入学”。

  五、有关情况说明

  1.小学入学登记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填报信息,注册手机会在后期收到录取通知。

  2.凡今年小学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选报民办小学的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未选报民办小学的儿童,系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小学。

  3.适龄儿童个人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

  户籍、住址等要真实有效。系统将对已登记适龄儿童的户籍、

  房产等信息进行比对。

  4.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小学入学登记期间随时修改相关信息,但入学登记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修改。

  5.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直接向县(市、区)教育局咨询相关政策。

  6.因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入学登记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附近小学,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入学登记。县教育局要求各小学安排专门负责招生的人员,在学校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

  7.学校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现场审核资料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

  8.每位新生入学只能申请登记一次,重复申请无效。在入学登记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计入其监护人不良诚信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招生办法

  (一)县直小学

  1、学区划片、招生对象、报名要求

  第一学区:东起小屯庄村(含小屯庄村),西至阳曲宾馆沿南坡街到黄寨桥,北至首邑北路两侧,南至北同蒲铁路。凡属第一学区的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入城东路小学。

  第二学区:东起阳曲宾馆(含阳曲宾馆)沿南坡街至黄寨桥,北起黄寨桥沿首邑北路两侧至交通局十字路口,西至首邑南路以东,南至北塔地公交站。凡属第二学区的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入新阳街小学。

  第三学区:北起黄寨村(含黄寨村),南至锦绣大街,西至阳曲公园,东至首邑南路(含北塔地、青龙新区)。凡属第三学区的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入阳兴小学。

  2、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

  2021年7月22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须持“四证”,即《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学区到指定学校报名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如本人房产信息不齐全、不完整,且需按照房产信息参加入学分配的,需提供近一年所缴水暖电气收据的原件、复印件。

  3、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

  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报名入学。

  (1)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其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县城有房屋产权证的,按县城居民对待,实行划片入学。(租房合同或协议不能作为县城居民户的固定住所认定依据)。报名时间和入学资格审查及提供资料同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一致。

  (2)乡镇适龄儿童,若本村有学校原则上在本村学校入学。如确需在县城小学就读,需出具务工单位证明并经本村村委确认盖章,待县城小学有空缺学位时统筹考虑,不得择校。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子女,原则上统一入县教育局指定小学就读,不得择校。

  上述(2)、(3)两种情况适龄儿童,可提前准备好申请及“四证”于2021年7月27日--28日到县教育局教育科报名,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 (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1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需提供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县直各小学不得私自接受参加民办学校招生退回的儿童,这部分儿童不再参加县直小学划片入学和摇号分配,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不得择校。

  (二)乡镇小学

  以乡镇联校为主体,原则上所辖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到就近的小学入学。报名时间及条件参照县直小学相关规定执行。

  (三)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招生入学工作

  1、县教育局要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保障随迁子女就读名义跨区域招生。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2、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四)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1、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小学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民办义务教育小学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摇号,家长可自行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小学报名摇号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县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七、工作要求

  (一)公示公开

  2021年7月在县教育局、学校、幼儿园及阳曲县政府网、阳曲电视台、“今日阳曲”、微信公众平台(阳曲教育)等渠道或媒体进行政策公示公开,方便群众,接受监督。各学校要设立咨询接待办公室,咨询解答并处理有关问题。要向广大学生及其监护人宣传阳曲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学生家长针对子女的实际情况,认真理性选择学校。严禁学校和教职工以不同方式对全县招生政策进行歪曲性、误解性、煽动性宣传,对由此而产生的负面影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规模控制

  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坚决防止产生大班额问题。小学一年级每班为45人,全县小学均按此规定执行。

  (三)规范民办招生

  依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任何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进行报名、面谈等招生工作,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四)从严执行“十项严禁”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五)规范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发生。

  (六)强化执纪问责,从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确保阳曲县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县教育局视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2021年阳曲县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2021年阳曲县民办学校申报招生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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