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并教发函[2021]2号),结合娄烦县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娄烦县2021年中小学秋季招生计划。
一、生源状况
目前全县在园儿童(年满六周岁以上),已达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872名。其中就读县城公办园、普惠园718名,占82 %,农村园、企办园83名,占9.5%,民办园71名,占8%。
全县小学毕业生数为1096名,县城学生874名,占80 %,乡镇、矿区学生222名,占20 %。
全县初中毕业生数为1173名,县城学生1130名,占比96%。
二、招生计划
根据生源统计数据和分布情况,2021年全县小学秋季计划招生1388名(民办小学计划招108名),初中秋季计划招生1035名(民办初中计划招生135名),高中秋季计划招生500名,中等职业学校秋季计划招生200名。具体见附件。
三、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要结合本地和学校实际,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科学规划、确保落实”的原则,以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办学规模为基础,充分考虑学校社会声誉和生源,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科学核定招生计划,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原则,鼓励中学向县城集聚,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的决策部署,组织新生入学,确保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妥善做好残疾学生调查摸底和随班就读及送教上门工作,对留守儿童和家庭困难学生要予以帮助,使他们健康成长,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按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录取名单招生。
县直中小学、民办学校要稳定现有轨制,未经准许,不得变更。各学校要做好学生的升学指导工作,帮助家长、学生慎重选择适合自己孩子发展的就读学校,确保县域内中小学生毕业生不向外流失。
四、班额控制
在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每一个入读新生必须都拥有公办学校学位的基础上,根据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要求和消除大班额的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要全部符合标准班额要求,即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班额不超过50人。
五、学籍管理
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通过建立学生信息库等措施,严格控制热点学校的学生非正常流入,对于擅自突破班额接收的学生,将不予在接收学校建立学籍,也不能在其他学校空挂学籍。
附:娄烦县2021年中小学秋季招生计划
娄烦县2021年中小学秋季招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