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切实做好2021年温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21〕27 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直属民办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1〕5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
面向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招生。
二、招生对象
(一)面向市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1.学生本人具备市区户籍;
2.其父母持有市区不动产权(住宅性质);
3.入读初中前已在当地小学建立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
4.学生非市区户籍的,其父母须持有当地浙江省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须持有当地临时居住证并在当地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5.学生非市区户籍的,其父母为市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飞地”人才、持有人才居住证引进的人才、温商回归人员。
(二)面向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昆鹏街道
在昆鹏街道公办初中学校建成投用前,为解决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温州外国语学校向其定向招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1.学生本人具有昆鹏街道范围内户籍;
2.父母是昆鹏街道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且拥有昆鹏街道范围房产(住宅)(同一套房产按“三年一户”入学政策实施);
3.父母是昆鹏街道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招生计划
2021年计划招生700 名,其中70名面向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昆鹏街道定向招生。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6月1-3日,9:00-21:00;
(二)报名方式:下载“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在左上角位置选择“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市区生源请选择“温州外国语学校”;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昆鹏街道生源请选择“温州外国语学校(定向瓯江口)”。
五、资格审核
6月4-6日,报名资格审核。
六、录取办法
(一)优先录取
1.下列对象可享受照顾入学:
(1)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军属等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2)市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
(3)市引进高级人才、市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层次)子女;
(4)市委、市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
(5)市级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子女;
(6)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对象子女;
(7)符合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及浙南产业集聚区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8)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范围内符合市委市政府明文规定优先安排的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及符合《瓯江口人才子女就学及人才就医政策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对象子女。
以上符合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有意报名到温州外国语学校就读的,须在5月27日前向学校递交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通过,温州外国语学校校园网(www.wzfls.net)公示无异议后直接优先录取,无需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2.根据协议,温州外国语小学部分毕业生直升温州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就读。
(二)区域招录
1.面向市区招录
(1)确定预录取名单:6月10日,报名数未超计划(招生计划人数扣除已优先录取人数和实际定向招生人数)按全员录取的原则生成预录取名单;报名数超计划(同上)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生成预录取顺序号,并按顺序号确定预录取名单。
(2)确认缴费:6月11-12日,按预录取名单进行确认、缴费。
(3)递补录取:6月13-14日,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录取缴费确认。
2.面向昆鹏街道定向招录
(1)确定预录取名单:6月10日,定向招生报名数未超定向招生计划数按全员录取的原则生成预录取名单,剩余的定向招生计划加入到面向市区招生计划数。定向招生报名数超过定向招生计划数时,报名对象单独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生成预录取顺序号,并按顺序号确定预录取名单。
(2)确认缴费:6月11-12日,按预录取名单进行确认、缴费。
(3)递补录取:6月13-14日,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录取,缴费确认。
3.全市补招
若审核确定第一轮招生计划未满,则在6月18-25日全市范围内进行第二轮补招。
电脑随机派位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和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规范操作。按照招生政策要求,加强对招生各个环节的管理与监控,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三)信息公开。学校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录取名单等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它事项
(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二)录取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均视为自动放弃;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的招生录取;未被预录取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
(三)学校实行全寄宿制就读。
(四)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对学业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五)学校地址:温州市瓯江口新区霓贤路233号;咨询电话:0577- 5559686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6:30 。
温州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https://www.xsc.cn/xuefei/202012/32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