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民办学校的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符合条件的每位报名学生由电脑随机产生一个录取序号,依序号一次性录足。如果有人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序号依次替补录取。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核定的市本级和市本级外招生计划比例,分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人数,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