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转学如何办理?
答:目前网络报名系统报名适合新生预报名,非起始年段的转学需到学校现场登记。根据浙江省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其父母提出申请。于7月3日携带监护人产权证、家庭户口簿、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区教体局审核后办理转学手续。如转入学校该年级学额已满,由学校统一汇总后上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在学段中途插班招生,必须经区教体局审核同意,中途招生方式原则上和起始年级招生方式相同。学年中途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城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中途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