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学生能否放弃就读民办学校,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的录取?
答:不能。是否报读民办学校完全由学生家庭自主决定,监护人在给学生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家庭自身情况和学校办学情况等各种因素,慎重决定是否报读民办学校,一旦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不能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确因特殊原因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的学生,其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日期到民办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确认书》,不得再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学生本人条件及学校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置。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下一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时其排位顺序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