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
(一)网上审核
入学申请当年5月的工作日,居住地审核点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下简称“平台”),在网上根据申请方式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包括: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我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信息;
3.以非积分方式申请的,申请人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信息。
不会网上办理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申请办理,或带齐相关资料到审核点,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
(二)结果告知
审核点审核后,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通知申请人上传佐证材料重新申请;需参加现场审核的通过“平台”通知申请人带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或审核截止日前参加审核(审核点见《入学指南》)。
2.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下简称“《通知书》”);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告知审核合格的申请人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截止入学当年5月20日未能及时申报的,及入学当年5月工作日内未参加补充审核、现场审核的,均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三)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随迁子女根据学校安排,持《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要求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