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非户籍生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如下:
(一)来穗人员申请人条件。
1. 申请人及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
2.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在我市办理并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时间参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3.申请人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
(2)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
(3)通过白云区辖内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
同时符合以上3 个条件且已经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点击查看《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广州市白云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